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带中原”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提升河南县域宽带发展水平,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7月6日,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宽带中原”示范县(市)工作的通知》,正式在全省启动“宽带中原”示范县(市)创建申报工作。
根据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制定的《创建“宽带中原”示范县(市)工作管理办法》,全省县(市)中具有良好的宽带发展基础,并至少具备行政村光纤通达率达到80%、城市家庭20Mbps及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40%、农村家庭4Mbps及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90%、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30%、3G/LTE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30%、8Mbps及以上宽带用户渗透率达到20%等6项基本条件中4项的,均可按年度向5部门申报创建“宽带中原”示范县(市)。5部门通过材料审查、陈述答辩、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年度“宽带中原“示范试点县(市)名单。“宽带中原”示范县(市)创建期为3年,创建期结束后,5部门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验收,最终确定“宽带中原”示范县(市)名单并授牌。
《办法》明确,“宽带中原”示范县(市)实行动态管理、年度复审,对于年度复审不达标的,将予以撤销并摘牌。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等5部门负责“宽带中原”示范县(市)的组织管理工作,并将在信息通信新技术新业务试点、示范项目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各省辖市政府负责指导本地区的创建示范工作,各省辖市通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对创建工作的支持作用。县(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创建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未来3年创建具体目标,探索具有县域特色的宽带发展模式,同时完善保障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制定宽带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和通行,加强宽带网络设施保护,加快宽带普及提速,提升各领域宽带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