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促进信息消费,有效拉动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京津保大三角中心城市功能定位,深刻把握一体化协调发展机遇,全面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围绕挖掘信息消费潜力、调整服务结构、增强供给能力、激发市场活力、改善信息消费环境,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产业优化升级,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提高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立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推动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更大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亿元。全市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00亿元。物联网相关业务初具规模,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00亿元,网络购物达到100亿元。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初步形成,全市城市社区光纤网络覆盖达到100%,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5%以上,城市和农村家庭互联网接入带宽平均达到20Mbps和4Mbps,保定市城区达到100Mbps。移动互联网广泛渗透。县级以上城市有线广播电视实现数字化。“三网融合”格局初步形成。面向生产、生活、管理的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消费环境安全可信,居民信息消费意愿进一步增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应用加速普及,智慧保定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电子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外包服务初具规模,民生领域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全市互联网网民超过550万,固定宽带用户达到185万户,3G/4G用户达到280万户,移动手机用户达到760万户。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升级,支撑信息消费快速增长
1.加快通信网络宽带化发展。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加快网络宽带化升级,大力实施光纤进村入户,新建城区直接部署光纤宽带网络,已建城区加快“光进铜退”的网络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光纤到楼、到办公室,光纤到住宅小区、到户;优先采用光纤宽带方式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到村。加快城域网、接入网、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基础设施IPv6升级改造,全面提升IPv6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积极申报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
2.大力发展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构建基于2G、3G、4G移动通信技术和无线局域网(WLAN)的综合无线网络,3G网络覆盖全市所有发达乡(镇),加快4G在重点地区的部署和重点产业集群区无线局域网(WLAN)公共区域热点覆盖。逐步建成覆盖全市主要城镇的高带宽、高可靠性的无线城镇群。
3.稳步推进三网融合。落实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网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市政〔2013〕8号),完成全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及城区有线电视网络双向改造,建设覆盖县级以上城市的地面数字电视网,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清地面数字电视业务。建设完善IP电视和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逐步推动广播电视、电信业务在全省双向进入,发展IP电视、手机电视、有线电视宽带上网等三网融合相关业务应用。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二)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
1.加快发展智能终端产品制造业。加快发展液晶材料、通信等智能终端配套元器件及电子材料,推进数字家庭、智能医疗、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能监控、新型显示、汽车电子、工业监测和控制系统等智能终端产业发展。增强电子基础产业创新能力,夯实信息消费的产业基础。
2.培育发展物联网产业。加快智能电网等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提高物联网项目承载、检测、推广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应用牵引,分层次推进工业、交通运输、农业、医疗、环保等领域物联网应用。
3.大力发展软件业。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环境治理需要,重点发展企业管理、工业控制、产品设计、系统仿真、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工业应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发挥比较优势,做大做强通信电子、医疗电子、安防和智能家居、智能仪器仪表、汽车电子、电力电子、卫星导航等领域嵌入式软件。发展面向行业提供解决方案的系统集成、网络应用、运行维护、数据中心与资源外包、数据加工与处理、软件测试、软件与信息技术人才培训等集成和应用服务,支持手机应用软件等新兴软件产品开发,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三)加快经济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服务,拉动生产性信息消费
1.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抓好两化深度融合,在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推广工艺模拟、生产过程控制、MES(制造执行系统)\ERP(企业资源计划)\SCM(供应链管理)集成、能源管理、环境监测等应用。在装备制造、船舶产业和基础产品等领域,推广数字化协同设计、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虚拟制造、柔性生产等应用,加快智能产品(装备)和在线服务等新型业态发展。在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行业,推广产品研发、原料控制、品牌建设、质量管理、产品追溯等关键环节的信息化应用。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开展制造业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面向特色产业集群,培育10个省级“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组织主要行业大中型企业,重点推进研发与生产集成、管理与控制集成、产供销集成、决策支持、精益管理一体化等综合集成应用,打造数字企业。
2.完善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整合涉农信息资源,普及乡村信息服务站,构建以12316三农热线和河北农业信息网站群为主渠道的全市农业共建共享平台和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城乡间信息服务无差异。推进智能控制、自动检测、视频监控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开展农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试点,实现农畜产品全过程控制。加强农产品产销信息对接,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和农民网店。
3.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重点建设10个县域产业集群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100个名优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加快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建设,发展互联网金融和移动支付,建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在全市全面推广网络电子发票。支持普遍邮政和物流快递配送点建设,积极推广射频识别、卫星定位等物流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制造企业、商贸企业与物流企业信息对接平台,实现协同发展。
(四)大力推进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和公共信息服务,促进生活和管理性信息消费
1.大力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能力。加快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工程建设,实现宽带接入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全面推进市、县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和医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以上,电子病历覆盖率达到90%以上。以12349民政公益服务热线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养老、助残服务呼叫网络发展,建立社区呼叫保障系统。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和即时结算平台建设,实现京津冀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医保费用即时报销。严格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平台经营许可和资格审批,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完善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和追溯体系。推动社区网络和信息资源整合,鼓励建设标准统一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大力推进数字家庭示范应用。
2.发展先进网络文化。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媒体、网络传媒、动漫游戏、网络会展等新兴文化业态。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支持文化科技融合示范企业和基地发展。大力推广移动多媒体和电子阅读器,推进传统出版物数字化、全媒体多渠道立体发行。加强文化新闻网站建设,规范管理综合性商业网站,构建积极健康的网络传播秩序和氛围。重点推进数字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建设,建立市公共文化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基础库群,实现优秀文化资源进家入户。
3.推进智慧保定建设。制定鼓励市场化投融资、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等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保定建设的政策。抓好城市地理信息建设和应用。大力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多用。加快建设智能电网,实现电网运行控制和资源配置的智能化。大力推广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实现高速公路出入口ETC全覆盖。加快全市水资源监控平台建设,提升对重要城市地表水源、重要水功能区、大中型水库和市际河道控制断面的动态监测能力。推广城市数字管理平台应用,到2015年城区常住人口8万人以上或城区面积8平方公里以上的县(市)全部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4.加强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和服务外包。采用购买服务方式,构建市级政务云服务中心,推进市、县机两级政务云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各级各部门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开展数据分析和共享应用。鼓励政务信息资源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推进网上行政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市、县一体化服务,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向街道、社区和农村延伸。加快建设机关办公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各级机关标准化、无纸化办公。积极探索电子政务和公益性信息化项目“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外包服务模式,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五)构建安全有序的基础环境,促进信息消费健康发展
1.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网络监控举报平台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电子认证、密码技术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应用普及,加强电子认证统筹管理,推行“电子认证一证通”。鼓励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实验室。加强大型数据中心、物联网等重点部位和行业的信息安全风险审查。完善各级信息安全组织协调体系,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与信息化项目“三同步”等制度,加强对基础网络、重要信息系统、跨部门跨系统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和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2.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配套管理制度。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实名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建设和监管,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及使用。严厉打击故意泄露、买卖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
3.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加强网络监管执法队伍和部门间协作,形成网络监管合力,规范网络经营;坚持日常监管与阶段性集中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网络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强涉企收费信息公开。加快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制度,营造社会诚信环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诋毁竞争对手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畅通维权渠道,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信息化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信息消费与信息化建设互动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抓好任务措施落实。积极争取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并加快推进试点城市建设。开展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合理引导信息消费预期,逐步建立促进信息消费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财税支持。各级政府要将信息基础设施等纳入城乡规划,在土地利用规划内保障必要的信息基础设施用地;对信息消费重点项目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落实信息消费相关产业非禁即入政策,研究制定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要适当安排资金支持公益性信息消费项目建设。推进通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工作。各级政府要调整政府采购目录支持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采购。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政策的落实,切实减轻互联网、电子商务、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和服务等企业的负担。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信息消费相关产业发展。
(三)改善融资环境。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优先支持互联网企业发展。推动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和服务企业上市募集发展资金。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各类债券、利用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发展资金。完善信息服务业创业投资的扶持政策。鼓励同一产业链上的电子信息企业探索发行“组合债”,分散企业融资风险。开展电子信息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提高电子信息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改进电信和行政服务。建立健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广电企业、信息内容供应企业间的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探索民间资本参与基础电信运营、宽带网络建设、互联网、移动通信、数据中心经营等领域投资建设的模式。规范通信运营企业经营行为,鼓励企业通过压缩成本、降低资费、创新产品扩大信息消费市场,满足群众信息消费需求。对涉及信息消费的行政审批事项逐一进行评估清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和资质资格许可,着力消除阻碍信息消费的政策性、制度性障碍,降低企业设立门槛。推行联合审批,加快推进相关行政审批业务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进程,缩短审批或备案时间。落实相关法规和标准,推进建筑物及小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信息管线和配线设施的统筹共建共享,实行平等接入、公平竞争。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促进信息消费对扩大内需的积极作用,认真履行职能,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意见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