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对新型城市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省住建厅发出通知,鼓励各地市、企业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工作。
此次申报类型包括城市(市、区、县、镇)试点申报和智慧应用专项试点申报两项内容。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申报条件是城市(市、区、县、镇)人民政府已将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本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建设应包括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公共基础数据库、智慧社区。
智慧应用专项试点的申报领域包括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及典型应用、智慧社区(园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服务、“多规融合”平台、城镇排水防涝、地下管线安全等,申报条件是承担专项建设运行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在所申报领域处于国家领先地位,技术、资金、人才实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所选择的示范地(已列入2012、2013年度的试点城市或本年度正在申报的城市)不少于2个。
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按程序上报省住建厅后,住建厅将会同科技厅组织专家采取材料审查、实地考察、会议评审的方式,对试点城市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和推荐意见,并向住建部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