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整治网络弹窗”专题座谈会,专项研究治理网络弹窗乱象,决定于近期启动“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弹窗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木马病毒、诈骗信息等非法弹窗行为。
行为规范方面包括:显示软件名称,软件弹窗广告必须在其标题栏区域显示该软件名称;禁止自行打开。禁止弹窗软件在用户无操作的情况下,自动打开广告页面;确保一键关停。具有网络弹窗功能的软件,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关闭按钮和通道;控制数量和位置。网络弹窗不得过多过滥,影响网民上网体验,网站要对弹窗数量和位置等进行控制。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非法网络弹窗威胁网络信息安全,污染行业环境,危害网民上网体验,希望广大网民积极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www.12377.cn)举报,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