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11月1日,由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7部门制定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落地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并陆续出台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据统计,截至1日17时,杭州、宁波、泉州、南平、龙岩、莆田、三明、焦作等8个城市发布了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石家庄、呼和浩特、大连、南京、合肥、青岛、武汉、三亚、成都、贵阳、营口、锦州、嘉兴等93个城市的实施细则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广州、深圳、沈阳、厦门、长沙、西安、德阳、六安、马鞍山等22个城市的实施细则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