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执行《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着力建设中国制造强市,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我市企业创新体系建设,按照《郑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郑工信技术〔2014〕2号)规定,现就开展2017年度郑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和条件
2017年郑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继续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及医药、现代食品、现代家居和品牌服装等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的工业领域,技术中心应符合《郑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要求
1. 企业申报要求:申报企业按照《郑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申报,申请材料按照管理办法中附件所列顺序胶订成册,书脊上方标明企业名称,下方标明县(市、区)名称,同时附经中介机构审验的企业2016年度审计报告。
2. 推荐要求:各县(市、区)要对申请资格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所涉及的内容、数据和附件材料,确定所推荐的企业技术中心后,按要求行文上报。
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于2017年6月16 日前报送市工信委科技处。本通知的电子版及《郑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请登录市工信委网站“通知公告”和“政策法规”栏下载。
联系人:袁辉 联系电话:67172095
报送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3号市委北院3号楼526房间
电子邮箱:zzjwjzc@163.com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