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部署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意见》明确了第二批共92个双创示范基地,包括北京市顺义区等45个区域示范基地,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等26个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等21个企业示范基地。
《意见》指出,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启动建设以来,形成了一批创新创业高地,打造了一批创新创业品牌,探索了一批创新创业制度模式。双创示范基地已经成为促进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打造发展新引擎,决定在部分创新创业基础较好、特色明显、具备示范带动能力的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等,再支持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进一步强化支撑能力,放大标杆效应,提升社会影响,形成新的创新创业经验并在全社会复制推广,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拓展就业空间,为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提供重要支撑。
《意见》强调,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既定改革举措和建设任务,推动创新创业资源向双创示范基地集聚,使各项“双创”支持政策真正落地。同时,针对创新创业重点领域、主要环节、关键群体,再推出一批有效的改革举措,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新兴业态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完善人才激励政策、支持建设“双创”支撑平台、加快发展创业投融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海外人才回国(来华)创业、推动融合协同共享发展、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等方面,继续支持双创示范基地探索创新、先行先试,逐步建立完善多元化、特色化、专业化的创新创业制度体系。
《意见》要求,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建设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体系,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立地方政府、部门政策协调联动机制,为高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等提供政策支持、科技支撑、人才引进、公共服务等保障条件,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的新局面。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