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防科工局联合印发《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经过三年努力,形成我国智能船舶发展顶层规划,初步建立智能船舶规范标准体系,突破航行态势智能感知、自动靠离泊等核心技术,完成相关重点智能设备系统研制,实现远程遥控、自主航行等功能的典型场景试点示范,扩大典型智能船舶“一个平台 N个智能应用”的示范推广,初步形成智能船舶虚实结合、岸海一体的综合测试与验证能力,保持我国智能船舶发展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
《行动计划》明确了发展智能船舶的9项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强化顶层设计;二是突破关键智能技术,包括智能系统总体设计、智能感知系统、网络与通信系统、智能航行系统等;三是推动船用设备智能化升级,包括感知与控制基础元器件、现有设备智能化升级、新型智能设备研制等;四是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包括网络与链路安全、系统硬件与软件安全、船舶数据安全等;五是加强测试与验证能力建设,包括测试与验证技术、综合测试与验证平台、水上综合试验场等;六是构建规范标准体系,包括智能船舶规范、基础通用标准、船载系统标准、岸基系统标准、网络和信息安全标准、测试与验证标准等;七是推动工程应用试点示范,包括新建智能船舶试点示范、标准化智能系统应用推广、个性化智能系统试点应用等;八是打造协同发展生态体系;九是促进军民深度融合。
为确保重点任务落实,《行动计划》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完善激励政策、推进跨界融合、加快人才培养、加强国际合作5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