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政府获悉,《郑州市电子商务促进与管理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市先后荣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城市”“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等称号;获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级试验区。各种利好叠加下的郑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信息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创造了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郑州模式”。电子商务成为郑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国际电子商务港”与“网上商都”成为郑州市在电子商务经济时代的城市名片。
新出台的《办法》明确了电子商务促进与管理工作中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领导责任,负责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电子商务发展重大事项。商务部门负责电子商务的促进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子商务促进与管理工作。
促进与服务是全方位的,目的是为培育电子商务市场进一步茁壮成长。按照《办法》,促进与服务内容涵盖智慧政务服务、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优先保障重大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加快建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鼓励支持工业农业服务业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合理布局物流仓储、完善电子商务人才吸引培养机制等方面。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办法》特设专章,加大促进力度。《办法》中明确,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坚持先行先试、循序渐进、创新发展、依法规范的原则,充分利用本市区位优势、枢纽优势、物流优势、国家政策叠加优势等,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电子商务合作,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多元化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同时规定了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综合服务配套设施,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逐步建立以跨境电子商务申报清单、平台数据等为依据的统计管理制度,鼓励物流企业建立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营销服务体系等内容。
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与管理,把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有较大影响的电子商务商品、重点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自建网站等列为监管重点,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风险防控等多种监管措施,由市场监督管理协同公安、商务、互联网信息、通信管理等有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建立监管信息共享、职能衔接和执法协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此外,《办法》还明确了信用管理具体措施、纠纷解决方式和法律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