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深圳证监局在深圳组织了《深圳辖区基金公司监管工作会议》,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在会上介绍了深圳基金公司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明年的监管任务。
关于内部控制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圳证监局提出了两个新的监管要求:其一基金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披露制度,证监局也将配套建立独立董事履职档案和履职评估机制对其进行评估;其二是督察长的考核评价机制,督察长的年度考核、奖金发放应参考证监局的年度评价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及奖金发放情况报告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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