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清理整顿交易所的工作正在进行,各地都在关停不合规的黄金交易平台,天津市政府却表态支持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下称“天交所”),此举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天交所网站昨日发布消息称,天津市政府同意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运营。
天津市金融办对其监管
天交所消息称,天津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同意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运营的批复》(津政函?2012?9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运营,要求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按照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要求,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贵金属场外交易市场。
资料显示,天交所于2008年12月30日在天津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注册,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持股20.8%;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持股12%;北京国储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北京融创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天津奥力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9.2%;天津融汇金属资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
根据天交所网站信息,昨天天津市政府《批复》还明确,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天津市金融办对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实施监管。
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出台“38号令”(《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对市场进行规范,该文要求各省级政府尽快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于2011年12月底前报国务院备案。今年2月2日,由中国证监会牵头、25部委参与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会议暨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再次敦促地方政府加速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在6月3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会议明确,各省级人民政府作为组织实施清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的孩子谁抱”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天津市政府上述《批复》,无异于在全国整顿交易所市场背景中,明确了天交所的“合法”地位。
天通金照常交易
然而,根据2011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
《通知》下发后,天交所却未停止其黄金(天通金)交易,只是于12月28日挂出《关于暂停新客户开展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的通知》称,根据要求,该所即日起暂停新客户开展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但该所银、铂、钯等其他品种交易业务照常进行。
天交所网站昨天的公开信息也显示,该公司营业范围为“贵金属(含黄金、白银)、有色金属现货批发、零售、延期交收,并为其提供电子平台;前述相关咨询服务及许可的其他业务”,其“天通金”昨天仍在交易状态。
虽然对于天交所上述黄金交易是否获相关批文,目前尚不清楚,但天交所昨日发布的另一则公告同样引人关注。
公告内容为,“近日,有机构(或个人)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投资者恶意散布虚假信息,意图造成投资者恐慌,扰乱市场环境。我交易所现就此事声明如下: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在天津市金融办的监管下坚持‘合规为首’的发展理念,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为交易所会员和投资者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请各位投资者以交易所网站公布的会员单位为准,认清投资渠道。同时,提醒各位投资者注意辨别信息真伪并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被他人利用。交易所对捏造事实,诋毁交易所声誉的行为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责任编辑:红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