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数字福建·宽带工程”的工作措施》,以推动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到“十二五”末,全省光缆线路长度达65万公里,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达1500万个;3G网络向纵深覆盖,在福州、厦门、平潭等地建成TD-LTE试验网;光纤到户覆盖家庭达800万户,固定宽带用户达1080万户;农村、乡镇、城市地区分别具备12M以上、20M以上和50M以上接入能力;使用4M及以上宽带接入产品的用户超过90%。为实现这一计划,福建省提出将从六个面加快“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建设:
一是加强对“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在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依托省通信管理局,具体组织协调、督促推动项目建设。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相应责任部门。
二是通信管理部门要将“数字福建·宽带工程”纳入城市通信专项规划,规划主管部门要将通信专项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统一实施,在小区和新区等项目规划过程中将通信配套设施纳入详细规划。
三是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各类建设项目时,要求建设单位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建设并预留宽带所需的通信配套设施资源。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院校、车站、展览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积极支持信息通信基站、通信管道、室内分布系统等建设。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光纤线路进入市政综合管廊或预埋管道。
四是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通信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光纤到户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根据职责分工,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检查。各电信运营企业对已建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进行光纤宽带改造时,应最大程度减小对用户正常生活的干扰和原有住房装修的影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要提供便利,不得收取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任何费用。
五是要将“数字福建·宽带工程”作为省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各级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对涉及“数字福建·宽带工程”所需的通信机房、光纤线路、基站站址建设用地予以支持,属于国有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绿地赔补等费用;属集体用地需要征收的,及时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各地对新建道路或旧城区改造缆化下地出租出售通信管道的,应积极支持,适当减免临时占道费、绿化费、长期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费、修复费等费用,对各电信运营企业自建通信管道的,以上费用减半收取。
六是各级政府要按照“一事一议”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宽带成果向公益机构和低收入群体的普及,缩小“数字鸿沟”。基于光纤宽带网络或TD技术的产品和应用,经认定为国家和省内自主创新产品的,应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加大优先采购力度。加强信息资源的共享融合,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水、电、煤气、社保、医保、银行等公共服务机构要开放接口,利用宽带网络为社会提供便捷的政务信息和便民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