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到2015年使我国初步形成物联网产业体系,并提出六项保障措施,支持物联网产业发展。
《意见》指出,物联网对于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信息化水平,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带动相关学科发展和技术创新能力增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已将物联网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项重要组成内容。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物联网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物联网技术发展和产业应用具有广阔的前景和难得的机遇。为明显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意见》要求,培育一批物联网应用服务优势企业,发展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到2015年,实现物联网在重要领域的规模示范应用,初步形成产业体系。
为实现发展目标,《意见》提出包括完善投融资政策,鼓励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向物联网应用和产业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物联网企业在海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六项保障措施。其中,《意见》要求加快引进物联网高层次人才,培养物联网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鼓励海外专业人才回国或来华创业。
从2009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物联网行业在资金和政策上均给予了大量的支持。2012年,工信部制定了《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重点培养物联网产业10个聚集区和100个骨干企业,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汇集和产业资源整合,未来会覆盖工业,农业,环保,食品安全和政府职能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