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包括顶层设计、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产业支撑、商业模式、安全保障、政府扶持措施、法律法规保障以及人才培养,可谓一应俱全,表明在当前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历史阶段,国家已经赋予物联网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历史使命。
应用是物联网发展的关键驱动,众多专项中,最具现实意义的也正是“应用推广专项行动”。计划方案显示,到2015年,我国将在工业、农业、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化推广。为了实现这一目标,10个行动计划还在顶层设计、标准制定、技术研发、政策扶持、法律保障、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为物联网应用及其产业化解除各种束缚,使其得以轻装上阵,迎来新一轮实质性的增长。
示范推广为规模应用注能
从我国的现状来看,物联网在公共安全(城市安防)、交通管理(智能交通)、能源管理(智能电网)、工业生产及物流等行业市场成熟度较高,在许多城市已经开始规模化应用。尽管如此,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却指出,目前我国物联网的应用虽然很多,但很多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对究竟投入进去会产生多大效应仍心存疑虑。因此都在试验,没有足够大的动作,动作也不会那么快。这就需要国家层面给出明确的政策信号,并以国家级的示范试点为带动,促进物联网应用的推广和规模化,从而带动整个产业的腾飞。
从此次行动计划的重头戏《应用推广专项行动计划》看,到2015年,我国通过应用示范和应用推广,将形成一批物联网综合集成应用的典型解决方案,显著提升物联网应用水平,使物联网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
在工业领域,将以流程工业和装备工业为重点,在煤炭、石化、冶金、汽车、大型装备工业中各选择4~5个重点企业开展面向生产过程、供应链管理和节能减排的物联网应用示范,推动传统产业的生产制造与经营管理向智能化、精细化、网络化转变,提升生产和经营效率。
在农业领域,将面向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管理精细化需求,选择2~3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或相关重点区域,组织实施国家精准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开展大田作物、养殖业和设施农业以及农资服务物联网应用示范,加快实施国家粮食储运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在流通领域,将加快实施国家航空运输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集装箱海铁联运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和集装箱电子标签国际航线应用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国家远洋运输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国家快递物流可信服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监管和进出境产品地理标志原产地保护物联网应用示范,提升我国物流领域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在城市共同配送方面开展物联网示范应用,推动技术应用和产品标准的统一,加强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物流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推动利用物联网技术进行统计信息的采集和分析挖掘,提升物流运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在生态环境领域,将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应用示范,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选择2~3个河湖分布数量较多且水质安全隐患较大的省份,支持地方开展水质量监测应用示范,为实现水质改善提供技术手段;选择若干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支持地方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应用示范,对火电、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等行业企业进行重点防控和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选择若干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火电厂开展污染源治污设施工况监控系统应用示范,提高污染治理监管水平。
在安全生产领域,将开展煤矿安全设备监管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加快实施国家矿井安全生产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逐步扩大应用规模,利用物联网技术构建覆盖井下人员、设备、环境等的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信息的网络化采集。
在交通管理领域,将面向交通领域智能化管理和调度需求,选择2~3个大中城市和2~3个内河流域,实施城市智能交通和智能航运服务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车辆识别、航运服务、交通管理应用示范,提升指挥调度、交通控制和信息服务能力,推动利用物联网技术进行交通统计信息的采集;推广客运交通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公交系统建设,提升公共交通的协同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开展4~5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车联网新技术应用示范,包括导航定位、紧急救援、防碰撞、非法车辆查缉、打击涉车犯罪等,促进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发展,提升交通安全和社会服务水平;开展电动自行车智能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及推广。
在公共安全领域,将加快实施国家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深化婴幼儿乳粉及酒类应用,建立健全肉类、蔬菜、中药材等重要商品追溯体系,逐步扩大监管食品品种和应用范围。
在城市基础设施管理领域,将面向城市基础设施和管网的精确诊断和一体化管控需求,选择5个城市,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实现对地下管网、立交桥、井盖设施、无线基站、城市内涝、供排水设施、地下空间安全等状态信息的实时采集、在线监控、集中管理和信息共享,提高城市运行和管理水平。
在智能家居领域,将在大中城市选择20个左右重点社区,开展1万户以上家庭安防、老人及儿童看护、远程家电控制以及水、电、气智能计量等智能家居示范应用,解决制约规模化推广存在的产业链协作不足、成本过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带动智能家居技术和产品突破,发挥物联网技术优势,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顶层规划将针对应用产业急需
由于缺少顶层设计和统一协调,近年来,各个地方在产业发展重点和应用上多有布局重复的弊病,且各地对物联网的概念理解不一致,政策扶持的对象也各有差异。尤其是在涉及具有重要意义的物联网标准上,各个地方政府很难协调达成一致。这一方面造成本来就薄弱的物联网产业资源的分散,另一方面各个地方政府此起彼伏的优惠政策,也使得物联网产业背上了第二房地产的坏名声,被业内有识之士诟病为虚热。专项行动计划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针对的就是这些弊端。
在我国,目前标准化仍然是物联网发展的主要瓶颈,同时由于物联网起步较晚,因此整体产业处于初级阶段。虽然物联网已经在很多领域有了实际应用,但是远没有达到规模应用阶段,同时核心传感器与传感网络技术还不够成熟,包括RFID(射频识别技术)、M2M(机器对机器通信)等方面仍有很多技术需要突破。当前紧迫的工作是要加快物联网标准的顶层设计,确定物联网标准体系和标准制定的优先级,统筹谋划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着力突破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确保安全和发展的主导权。
可以看到此次出台的行动计划中,国家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提出了具体措施。例如,《标准制定专项行动计划》设定的目标是,到2015年,研制一批基础共性、重点应用和关键技术标准,同步推进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争取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ISO/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组织中取得实质性突破。我国将通过行动计划的实施,重点突破关键技术标准,主要包括空中接口协议等射频识别领域、组网技术等传感器网络领域、微纳传感器等智能传感器领域的物联网感知关键技术标准;超宽带技术等短距离通信领域、机器到机器(M2M)、异构网络融合等网络传输领域的物联网网络关键技术标准;协同信息处理、服务支撑等物联网信息处理关键技术标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将优先支持应用急需的行业标准,继续推进公安、环保、交通、农业和林业5个重点应用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新成立5个物联网应用标准工作组,研制40项急需的应用标准。后续则将重点推进各领域的应用标准化工作,完善物联网应用标准体系,基本覆盖各重要应用领域。
技术研发方面的专项行动同样也将围绕应用和产业急需。《技术研发专项行动计划》提出,将着力突破物联网核心芯片、软件、仪器仪表等基础共性技术,加快传感器网络、智能终端、大数据处理、智能分析、服务集成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探索形成创新商业模式,整合创新资源,加强国际合作,培育和打造技术创新链与产业生态链,支撑我国物联网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到2015年,将突破智能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处理与智能信息管理、行业应用软件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推动物联网技术与新一代移动通信、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卫星通信等技术融合发展,加快物联网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形成我国自主的物联网产业链,全面提升我国物联网产业核心竞争力。
为了顺利实施各个领域的应用推广,行动计划还提出要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各部门资源积极推动物联网应用,协调物联网应用推广过程中的资源整合与共享、信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建立信息采集和信息开发利用的共享机制,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岛和造成资源浪费,避免重数据采集、轻数据处理和综合应用,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合理投资。这一举措,无疑再一次为物联网的轻装上阵解除了一道关键束缚。
电信运营企业将成为关键“三者”
在物联网应用推广和产业化进程中,电信运营企业应扮演什么角色?是应用服务的先锋还是通信管道的支撑,或者是运营平台的主导?此次行动计划给出了明确的回答:电信运营企业是物联网应用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物联网商业模式的前驱创新者,也是物联网产业的主要组成者。
在物联网应用服务中,电信运营企业将成为重要的提供者,同时也是各领域示范工程运营推广的主力。《应用推广专项行动计划》提出,要推动电信运营等企业开展物联网应用服务,建立鼓励多元资本公平进入的市场准入机制,支持电信运营、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等企业积极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运营和推广,充分利用现有公共通信和网络基础设施开展物联网应用服务,重视信息资源的智能分析和综合利用,促进信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对物联网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和风险评估。
物联网产业链包括传感器、芯片制造、设备制造、网络服务、网络运营、软件开发、内容服务、应用标准、行业应用咨询等,运营商将在其中扮演智能通信管道和运营支撑平台的作用。《产业支撑专项行动计划》提出,将支持与物联网通信功能紧密相关的制造、运营等产业发展,推动物联网运营服务业发展,支持高带宽、大容量、超高速有线/无线通信网络设备制造业与物联网应用的融合,鼓励运营模式创新,大力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服务新业态,着力推动物联网基础设施服务业、软件开发与集成服务业快速发展。《政府扶持措施专项行动计划》提出,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和“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中,加大对物联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重点支持传感器器件、物联网核心芯片、近距离无线通信、机器到机器(M2M)无线移动通信增强、物联网智能终端、物联网测试仪表、物联网网关等相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由此可见,通信技术的进步对于物联网发展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互联网和电信等传统领域的成熟商业模式,对物联网商业模式的创新具有重要借鉴价值。《商业模式专项行动计划》提出,要研究物联网商业模式系统中基础电信运营商、增值电信业务提供商、系统集成商等主要个体间的相互关系、服务提供方式和收益分配机制,借鉴互联网和电信等传统领域的成熟商业模式,总结物联网商业模式的创新发展思路并制定相应的普及推广方案,指导建立物联网产业链上下游多方协作、互利共赢的新型商业模式。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增值电信业务提供商、系统集成商等参与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通过多种主体之间的竞争与合作,提升物联网专业服务水平。加速物联网在传统产业中的融合应用,推动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业态的融合发展,探索发展新的物联网专业服务。到2015年,形成若干应用范围广、实施效果好的物联网商业模式,并借此显著增强各方参与物联网建设与应用的积极性,显著提升我国物联网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