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至15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在杭州举行全国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会,《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纲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国家级行业管理系统建设方案》、《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区域交换节点建设指南》三个文件正式出台。这标志着全国交通“大物流电子数据交换”建设方案基本明确,“公共平台”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长期以来,国内物流行业存在经营主体分散、园区规划乱、物流成本高企等顽疾。我国物流成本占GDP的比例是17.8%,而在西方发达国家,物流成本不到10%。物流信息化程度低是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
2011年3月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立,由国家交通运输部和各省级交通部门共同推进,其前身是建立于2008年的浙江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据了解,平台免费向社会开放,为企业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经过两年发展,该平台已初步建成并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使用平台物流管理软件企业已有1万余家,包括阿里巴巴、顺丰快递、新华书店等大型企业,连接了15万家企业。企业通过平台实现交换数据量累计超过5.5亿条,日交换量高达200万条。
11月15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出台的三大文件,对平台的基本定位、总体目标、功能以及建设运营保障和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正式确定“公共平台”“1+32+nx”的总体布局。其中“1”代表国家级管理服务系统,由交通运输部组织建设,主要建设交换管理系统和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国家交换节点;“32”泛指省级区域交换节点,负责区域物流信息交换,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导建设;“nx”是指“公共平台”拓展和衔接的信息服务体系,如道路运政、水道运政等行业内信息管理系统,公安、商务、质检等行业外信息系统,运输、仓储、商贸等企业信息系统等。
会议还对平台建设给出了时间表,明确最晚至2015年,平台基础交换网络基本建成,包括建设完成平台管理服务系统、物流数据交换标准体系建设等重要内容,2015年以后,平台服务体系逐步形成。
专家表示,国家物流平台通过大范围和深层次的信息交换和共享,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物流信息不畅、不对称和不透明的问题,使物流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提升我国物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