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以下简称《划分规定》)。《划分规定》是我国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的重要法规,为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防止各种无线电业务、无线电台站和系统之间的相互干扰提供了权威依据。《划分规定》修订历时近两年完成,修订内容繁杂且协调工作量大面广。为全面展现修订情况,记者采访了承担具体修订工作的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有关负责人。
中长期频率规划的重要依据
统筹规划好无线电频率资源,加强宏观指导,是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为充分、合理、高效地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保证各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在学习国内外相关文献、吸纳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无线电管理的现状,编制和修订了多版适合我国无线电事业发展的《划分规定》,1959年、1965年、1982年、2001年、2006年以及2010年相继出台共6版《划分规定》。
让记者印象深刻的是,与以往各版本的修订过程相比,新版《划分规定》的修订工作案无留牍,流程更加紧凑,方法更加规范。此次修订共涉及535处,划分表、脚注修订条目数量较大,内容较为繁杂。其中,针对划分表的修订共339处,涉及我国无线电业务20种,相关频段161个;针对脚注的修订共196处,其中修改135条,新增38条,废止12条,勘误5条;针对中国脚注的修订有6处,其中修改3条,新增3条。
据介绍,本次修订也是自2012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之后响应速度最快、草案版本出台历时最短、参与协调单位及与会代表数量最多的一次。修订工作广泛汲取了国际、国内已有频率划分文件的长处与精华,凝聚了全国相关部门与行业的领导、专家、学者等工作人员的智慧,充分体现了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频谱资源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平衡了各用频部门和行业间的需求与利益。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有关负责人指出,新版《划分规定》承前启后,成为我国无线电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座新里程碑,规范了无线电管理工作中的术语和定义,明确了各种业务之间的关系,详细划分了无线电全频段的业务,是国家进行中长期频率规划的重要依据,是科学、合理、高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基础,对进一步健全无线电管理制度、指导和规范我国无线电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7个版本的历史沿革
记者了解到,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无线电管理工作大致经历了起步、徘徊、恢复、发展、与国际接轨等阶段。在此期间,我国无线电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6版《划分规定》。
1972年,国际电联第27届行政理事会通过决议,恢复我国在国际电联的一切权利,这成为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接轨国际的里程碑,也为《划分规定》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带来了一次质的飞跃。
2010年版《划分规定》与第一版相比,无线电业务种类由10种上升至42种,中国内地划分段数由49段增加为517段,中国脚注数由0提高为28项,还增加了香港、澳门和国际电联3区的划分。
2012年年初,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12)对国际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有关内容作出了较大修订,出台了新版《无线电规则》。按照国际惯例,需依据新版《无线电规则》对我国现行《划分规定》作出相应修订。为此,2012年3月,我国无线电管理部门启动了对《划分规定》(2010年版)的修订工作。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的统一组织下,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承担了具体修订工作,并抽调多名技术骨干组成《划分规定》修订小组。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工作,一方面依据WRC-12大会最终法案文件,结合我国无线电业务发展规划及相关部门意见,逐条研究了如何将大会的成果反映到我国的《划分规定》中;另一方面,对2010年版《划分规定》进行了全面检查,将其中若干编辑错误进行了修正。在多方组织协调下,整个修订过程历经20余次不同规模的讨论会,相关部门和单位均积极参与、共同研讨。
此次修订内容包括无线电频率划分表及脚注,涉及无线电定位、卫星移动、气象辅助、航空与水上等众多重要业务,涉及面广,对经济、社会、国防等发展影响长远,且与各部门利益密切相关。鉴于此,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修订工作中,还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无线电管理部门建立联系,商议两区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的修订事宜。
54年间7个版本,每一个版本的修订和颁布都凝聚着管理者、专家学者的智慧,既是适应无线电技术创新的产物,也是推动无线电事业发展的风向标。
为产业未来发展谋篇布局
加强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做好公众通信和专业系统的频率规划,加强宏观指导,是国家无线电管理“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此次修订工作,结合国际相关规定和我国无线电业务的发展实际,根据各行业技术发展和应用需求,新增、调整频率资源划分数百条,在鼓励频谱资源共享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了频率动态管理机制并促进了频率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尤其是在L频段的国内划分中增加卫星移动业务,为我国卫星移动业务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为L频段的合理高效使用创造了条件。
新版《划分规定》在国内多个频段提供了新的业务划分,这牵动了各类新业务背后的行业链条,较好地激发了这些链条中产、学、研等环节的工作。修订工作充分结合了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及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有助于促进无线电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促进各部门各行业内部形成一股合力,引导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无线电技术发展。据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划分规定》还对多个频段发射限值进行约束,进一步规范了相关设备、台站的研发及使用,为保障各类合法台站的安全运行、维护良好的空中电波秩序夯实了基础,对营造无线电产业持续、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起到了推动作用。
此外,此次修订中涉及多个频段的新增划分有助于引导相关基础研究,如将495kHz~505kHz频段划分为水上移动业务的专用频段,为我国从事海岸向船舶实施数字化安保信息广播通信的相关研究奠定了基础。修订后的《划分规定》,既是过去无线电技术研究成果的间接体现,又将为无线电管理基础研究提供新的发展思路,为研究实现频谱共享和高效利用无线电新技术指明方向,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无线电管理基础研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