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了解和掌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现状,对项目及时进行跟踪服务,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登记的通知》(豫工信信〔2014〕165号)的要求,现决定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1.项目内容: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网融合、新一代移动通信(4G)、下一代互联网(IPv6)、卫星导航等相关产业和应用的项目。
2.项目类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已签约的合同和协议项目。
二、登记方式
1.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组织企业认真填写《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汇总填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2014年4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市信息办。
2.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每半年更新一次项目的建设进度,并分别于7月31日、1月31日前将情况报送市信息办。
三、有关要求
1.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重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支持力度,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地环境。
2.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明确项目登记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负责人,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要建立与项目承担单位的日常联络方式,及时沟通情况,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上述文件及表格均可在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zzinfo.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
联 系 人:李苏婵
联系电话: 67885661
联系地址:淮河路和兴华南街交叉口西南角115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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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