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郑州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在咨政建言、对策研究、产业发展、社会服务、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将专家委员会建设成一个具有战略眼光、善于政策研究、具有专业化素养的新型高端智库,依据《郑州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章程》,特制定《郑州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
郑州信息化专家委员会
2019年11月13日
《郑州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
“聚众智、谋良策、促发展”,成立郑州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的目标是打造具有战略眼光、善于政策研究、具有专业化素养的新型高端智库。为规范专家委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委各领域专家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智力优势,提高信息产业发展的决策科学化水平,助力区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出彩中原贡献智慧,特制定《郑州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作机构
(一)专家委设名誉主任委员1名,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名誉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人选,由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指派委任。
(二)专家委的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而设定,每个专业委员会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名;专业委员会的负责人由专家委副主任分别兼任。
(三)专家委的工作机构是专家委秘书处,专家委秘书处设在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专家委秘书处负责专家委的日常事务。专家委秘书处工作职责是:
1、负责专家委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重要规章制度等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
2、负责专家委全体会议、专家委主任会议、专题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和专家委召开的其它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3、负责布置落实专家委交办的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4、负责协调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组织举办专家论坛、专题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5、负责专家委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递、催办、归档、保管及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6、负责专家委委员年度考评工作;
7、统筹安排好专家委委员参与的各项工作;
8、完成专家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专家委的工作任务包括:
(一)专家委立足郑州、服务全省、面向全国,根据区域信息产业发展需求,开展重大课题和前瞻性研究;
(二)对区域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建言献策,为信息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三)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开展专家企业服务行活动,举办专家论坛、报告会及政策解读活动,助力企业发展;
(四)深入调研,编制信息产业发展白皮书;
(五)加强专家委与政府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专业园区、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六)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工作实施
(一)专家委采取统一部署、分工协作、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独立研究为主的工作办法,发挥委员个人专长与集体智慧。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政策研究报告和发布信息等形式开展工作。
(二)专家委秘书处不定期编发行业刊物,向政府报告信息化战略问题研究成果,反映委员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专家委可以通过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官网,向全社会征求有关意见和建议或发布有关信息。
(四)专家委主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专家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专家委员会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专家委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必要时,可以就咨询评议的问题举行专题会议。
(五)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由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根据情况召集,每年不应少于两次。各专业委员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总结;安排落实每一位委员的任务,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并向专家委推荐优秀专家人选。
(六)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应提出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七)专家委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须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建立完整的档案。对于委员出席会议情况、讨论情况、决议情况等,须有可查实的、详细的和完整的记录。
(八)专家委全体会议形成的文件及会议纪要等由主任委员签发,专家委专题会议形成的文件及会议纪要等由主任委员或授权副主任委员签发。
(九)专家委秘书长办公会由秘书长主持召开,每季度至少一次。
四、组织形式
为充分发挥专家委的作用,专家委秘书处与专家委委员应保持紧密联系,畅通渠道,形成快速、灵活、高效的运作机制。
(一)聘任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郑州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章程》中的条款执行。专家委员会成员聘期三年。
(二)分类编组。专家委委员按专业和不同领域成立专业委员会,实行分类管理,包括战略顾问、产业顾问、项目顾问、技术顾问、金融顾问、运营顾问等。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由专家委副主任委员兼任。
(三)动态管理。专家委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考评制度。秘书处每年对专家委委员工作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咨询服务和工作业绩等;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3个等次,经考评优秀、称职的委员继续聘任,不称职的进行调整。
(四)资格终止。终止专家委员会委员资格的情形:1、自愿退出,因职务变动、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提供咨询服务。2、取消专家委员会委员资格的情形:未经专家委员会许可,以专家委员会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年度工作考评等级为不称职的;经举报查实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工作要求
(一)专家委委员除完成专家委安排的活动外,应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和擅长领域,以战略顾问、项目顾问、技术顾问等形式定点对接、服务和指导至少一家中小型企业或成长型企业;每位委员根据自己的专业,每年提交两篇行业调研报告或论文。
(二)专家委委员应积极参加专家委组织“专家百企服务行”活动,每位委员每年参加“专家百企服务行”活动不得少于两次。
(三)专家委员会在咨询服务活动中应遵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回避保密、廉洁自律的原则。
(四)每个年度专家委员会大会将根据该年度各委员专家的履职情况,评选出年度突出贡献奖、特别贡献奖、优秀专家奖若干名,并由专家委颁发证书。
(五)专家委秘书处对专家委工作计划落实、会议组织和服务、协调开展各类活动、文件资料建档、委员年度考评等工作,务必做到提前谋划、精心准备和顺利实施。
(六)秘书长、副秘书长负责专家委各项活动的谋划推广、咨询收费标准制定和活动经费筹措。
六、附则
(一)本制度由专家委秘书处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