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豫工信信〔2013〕31号文件通知,由郑州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推荐和初审,省工信厅论证评审,评选出11个工业聚集(园)区为第二批“河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其中郑州市第二批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有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荥阳市产业集聚区。在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被确定的河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要建立工业信息化运行形势监控分析系统,定期上报两化融合建设情况。
二、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工作体制与机制,具体负责本地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并根据本地两化融合实际,制定推进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及时总结分析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