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北京市政府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下称《政策》),《政策》由北京市政府于2月8日制定出台。《政策》从软件产业政策、集成电路产业政策、政策落实三方面,共制定了二十三条细则,以期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1月9日,北京市政府曾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该市促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指出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进一步整合开放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信息服务市场,强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发挥产业优势提高服务效率、节约利用资源。因此,本次出台的《政策》除了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转型升级、集聚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外,在投融资和资金扶持以及开放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信息服务市场等方面都明确了相关细则。
在开放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信息服务市场方面,《政策》明确提出:“进一步开放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市场。各级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自用数据中心。鼓励将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处理工作中的一般性业务发包给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支持在公共云平台上或者政务云平台上迁移和部署信息化应用。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对政府机构数据开放程度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
在政策落实方面,《政策》提出要完善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对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及中国软件名城、全国软件与信息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中关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财政、税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协调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产业相关部门强化行业公共服务支撑,完善产业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支持行业中介组织发展,研究进一步简化软件企业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等审批流程。
投融资和资金扶持方面主要政策
首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支持力度。在全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统筹资金中将软件产业(包括集成电路设计业)列为重点支持产业,按年度发布重点支持方向,支持一批重大产业化项目、中关村软件城和特色园区建设项目、新兴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标准创制项目以及大型并购项目。
其次,进一步拓宽产业融资渠道。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设立一批软件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在完善信用体制机制、创新金融产品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参与软件园区投资建设和软件企业并购投资。创新集成电路产业投融资模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拓展创业投资基金等资金渠道,鼓励和吸引机构投资者、产业资本和海外资本参与组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集成电路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发展,推动重点企业兼并重组和产业园区建设。
最后,鼓励软件企业开展企业并购。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同政策性银行的战略合作,促进更多软件企业境外并购专项贷款享受政策性银行出口信贷优惠利率。对利用商业银行贷款实施的大型并购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对企业合并后新总部落户本市的软件企业,按照有关政策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