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十分重视信息化建设,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各地信息化系统相互封闭、数据不兼容,难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不利于司法行政事业的长期发展。今年以来,司法部陆续研究制订了《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总体技术规范》等19项信息化标准,已作为司法行政行业标准予以发布。这些标准的出台,对于实现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资源共享,推动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这19项标准,包括总体标准1项、数据平台类标准4项、应用技术类标准14项。标准内容涉及司法行政信息网络、指挥中心、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交换等技术平台;涵盖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司法鉴定、人民监督员等业务领域,规范了司法行政信息化的整体构架、主要功能、技术要求、数据分类及编码、信息交换、安全体系等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保障司法行政信息化健康有序发展, 司法部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整体规划和设计,明确了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和目标任务,计划用3到4年时间,全力构建司法行政信息化升级版。同时,确定今年一季度出台主要技术标准,上半年完成顶层规划设计,年底前完成部指挥中心指挥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数据库框架建设。今年以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19项标准的编制,通过了国家标准化研究院组织的审查。
据悉,今后,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标准规范。对于各地已经建成使用的信息系统,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向新的标准过渡;对于新开发的信息系统,必须采用新的标准,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能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