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省发改委印发了《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省级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门槛由原来“省级政府全额投资超过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调整为“省财政直接投资且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省本级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一步激发代建单位的参与积极性。
据介绍,代建制又称“交钥匙工程”,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制度。这项制度已经在我省运行11年。随着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需求不断增加,原有的一些制度设计已不适应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迫切需要修改完善。
《管理办法》要求,政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劳动保障、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要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一批有实力企业建立代建单位预选库,实施代建时从预选库中依法确定代建单位,确保代建单位的资质和专业实力;代建合同由省发改委、使用单位、代建单位三方签订,省发改委主要履行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管职责,不再参与代建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代建单位介入时机由初步设计批复后提前至可研报告批复后,更有利于发挥代建单位的专业优势,实现优化设计、控制概算、提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