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出台《郑州市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方案》,推出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研发投入增量补助、规模以上企业建立新型研发机构补助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强对企业创新支持,提升我市创新发展水平。
按照省财政厅、科技厅等6部门有关规定,对于企业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10%;500万元以上部分为5%。
积极实施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政策,对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科技雏鹰企业”,按照上年度研发费用30%进行补助,最多不超过50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在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科技小巨人企业”,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科技瞪羚企业”和10亿元以上、研发费用不低于3000万元“科技创新龙头企业”,按照上年度研发费用20%,分别给予不超过15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奖补。
鼓励支持其他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费用在100万元以上,市财政按照10%给予补助。对上年度研发费用超过1000万元的规模以上企业,其研发机构从原企业分离、成立独立法人,市财政给予原企业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今年至2019年期间,首次向统计部门报送研发活动统计表的规模以上企业,其年度研发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除享受以上省、市补助外,市财政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年度研发费用在50万元以下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研发投入增量也有补助。按照规定,规模以上企业与上年相比新增研发投入不到100万元的,市财政按照30%给予补助;新增100万元~2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补助;新增200万元~300万元的,给予40万元补助。以此类推,每增加超过100万元,即多增加10万元补助,最高补助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