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南省建立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办法(试行)》,符合这5个条件之一的企业在上市挂牌时可走“绿色”通道。
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办法所称企业,主要是指我省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省定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
何谓“绿色”通道?办法规定,主要是指:对企业在上市挂牌前后遇到涉及单个部门(系统)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依规限时办理;凡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能够协调解决的事项,应予解决,不得推诿。
据介绍,此举旨在为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我省企业上市挂牌,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
五种情况可享“绿色通道”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业务:
1.企业上市挂牌前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出具手续证明的;
2.企业上市挂牌前需要落实相关政策的;
3.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
4.已上市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需要落实相关政策的;
5.已上市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
工作流程分三项办理
征集。各省辖市、县(市、区)地方金融主管部门负责征集辖区内企业上市挂牌前后遇到的事项。
办理。各省辖市、县(市、区)地方金融主管部门认真梳理分析企业遇到的事项,事项属本级政府职责权限的,要采取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会议协调等方式及时办理。
推进。各省辖市、县(市、区)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对超出本级政府职责权限的事项,填写《河南省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事项表》,报上级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协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