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共有23个物流枢纽入选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9月18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负责人对此表示,从政策实施情况看,随着物流降本增效工作不断深入,有必要通过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优化和改善物流运作体系,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系统推进物流降本增效。
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上述负责人表示,总体看,入选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区域、类型分布总体均衡,其中东部地区10个、中部地区5个、西部地区7个、东北地区1个,涵盖陆港型、空港型、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等6种类型,能够为“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实施和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为加强2019年和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统筹衔接,发改委将及时启动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的布局建设工作,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未入选2019年建设名单的省区市(含计划单列市)倾斜。同时,发改委将提前着手研究制定2021年—2025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下一阶段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重点、方向和内容,有序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