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餐饮企业下沉社区,设置“移动食堂”和便民供餐点;指导美发等行业加强疫情防控,鼓励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定制”服务……记者近日从省政府获悉,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开业,省商务厅日前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促消费工作的通知》,提出11项举措,服务保障全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开业,全力以赴做好促消费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
根据《通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针对商贸流通企业涉及面广、人员流动大、人群密度高等特点,指导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防护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要加强指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防聚集性感染,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有序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开业
我省将按照要求,把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复工开业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优先支持龙头企业及关键配套企业尽快复工开业,确保产业链顺畅。要在满足基本民生消费需求的基础上,指导与休闲娱乐等升级消费需求关系密切的商贸流通企业,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变化及防控要求,进行前瞻研判,适时复工开业,逐步恢复消费信心和市场活力。
引导餐饮等生活服务企业转变服务方式
餐饮业复工,采购原材料会不会变贵?根据《通知》,我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企业用工、采购、加工、配送等各环节的指导和服务,积极推动农产品产地和批发市场为中央厨房、餐饮企业提供平价肉、菜、粮、油等食材。
同时,推动品牌餐饮企业扩大熟食、点心、速冻菜肴等速食的生产,鼓励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支持餐饮企业开展外卖服务。鼓励餐饮企业下沉社区,设置“移动食堂”和便民供餐点,为社区居民提供便餐服务。指导美发等行业加强疫情防控,鼓励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定制”服务,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加快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
尽快启动“省、市、县、街道、商户”五级联动的步行街改造提升工程。指导步行街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各类商户有序复工开业,并在街区内适度放宽商户外摆限制,营造浓厚商业氛围。
推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
我省要进一步优化便利店网点布局,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到农村、社区布点,满足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试行品牌连锁企业“一照多址”和专卖商品、增项服务项目“总部办证、门店通用”的许可制度。加大对杂货店、小卖部等社区门店的品牌连锁化改造力度,引进知名品牌,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
拓宽电商消费渠道
充分发挥电商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促进消费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生活类电商,鼓励电商快递企业与写字楼、小区物业等合作,开展末端多人拼购等定制化配送服务。鼓励采用新媒体直播和名人推介等形式,发展健康“网红经济”。提高农产品可电商化水平,借助社会扶贫网、农产品网上商城、手机农产品产销APP等平台,疏通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扩大农产品网络销售。
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
疫情防控期间,物价是百姓非常关心的问题。根据《通知》,我省要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
同时,指导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与农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精准对接,确保鲜活农产品能够产得出、运得进、送得到。
创新消费和经营模式
“宅经济”或许会是将来的一个热点。《通知》提出,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消费市场新变化,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研发线上“办公、教育、娱乐”等软件,激发“网上办公、线上教育、网络游戏”等新的消费热点,大力推动“宅经济”发展。
鼓励代购集配,提倡小区统一订购、直接配送,支持商超推出“蔬菜包、水果包、粮油包”等套餐包服务,实现无接触购物。组织大型商超、农批市场、农业合作社与社区结对,开展定点直供。支持商超企业增加露天外摆销售点,方便居民购物。
畅通物流通道
支持物流企业依托农产品产地和源头市场,建设一批冷藏设施,完善优质农产品进入冷链系统“最先一公里”。
协调相关部门合理调整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为配送车辆临时停靠作业创造便利条件,打通物流配送“最后一百米”。
强化政策落实
我省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支持企业降本减负、财政补助、金融优惠、用工服务、社保五金等一揽子政策,尽可能降低商贸流通企业负担。
积极鼓励各地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商贸流通骨干企业争取“一企一策”政策扶持,为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奠定基础。
保证投诉渠道畅通
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期间商务举报投诉服务运行机制,保证投诉渠道畅通,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配合相关部门坚决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市场投机行为。发挥商务领域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作用,切实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维护良好营商和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