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郑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我市修订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领条件,并印发《郑州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以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郑工作。
据了解,我市此前已出台《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暂行)》,是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的落实人才购房政策的配套文件,是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具体措施,是保障我市青年人才“住有所居”的基础,也是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的探索。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为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郑工作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为更好落实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郑工作创业,缩减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办理时间,根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我市对政策进行了修订。
据了解,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购房认定时间调整为2017年1月1日(含)以后;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双方都可以按照各自应享受的补贴标准领取购房补贴;用于申请购房补贴和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配偶等。此前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且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在优化办理流程方面规定了新的资金拨付形式,采用年初预拨付+年底清算的形式,由郑州房管局一次性提出全年补贴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预拨付全年补贴资金,各受理单位依据《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核准确认单》将购房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市住房保障局每月向市财政局提供上月补贴发放情况,年终统一进行清算。
同时,减少申请购房补贴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数量,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状况、学历学位证书、购房合同、完税情况、领取生活补贴情况等无须申请人提供,由各受理单位通过系统联网查询(其中婚姻登记机关不在郑州市的,需由申请人提供结婚证),申请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填写《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即可办理。
此次并未在补贴金额及非郑户籍购房方面做调整。政策明确适用于新引进落户、郑州户籍未迁出户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 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州首次购买住房。根据政策,郑州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10 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非郑户籍人才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的,在限购审查时只审查学历、职称和教育、人社部门的认定情况,以及购房人就业状况,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