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河南明确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延续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政策。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为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河南省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的电力用户,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至2020年12月31日。参与市场化交易用户用电价格按照原用户用电价格的95%结算。增量配电网供电范围内的电力用户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降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