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6月1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此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适用对象为我省企事业单位及自由职业者。
根据《通知》,申报评审要遵循自愿申报、专业相近、类型适用、等级对应四个原则。
其中,自愿申报原则明确,在岗的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性质,可自愿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和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依托职称申报系统,实现无障碍申报。互通申报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另外,在岗的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资格,本人从事的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及职业(工种)专业相同或相近。为促进“一体化”教师发展,鼓励院校的专业教师申报相应级别的技能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需要注意的是,我省明确,在岗的技能人员参评专业技术职称,应按应用型人才对待,使用应用型人才评价标准进行衡量与考察。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坚持弘扬工匠精神,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不将论文、学历、奖项等作为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