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金水区科技局获悉《金水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办法(试行)》出炉,从创新空间建设、创新主体建设、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育、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等方面全力支持,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全面支持,简称“创新30条”。
支持创新空间建设。实行孵化载体区级贡献奖励,根据载体实际服务能力和入孵企业质量,对年度区级经济贡献达到200万元以上的载体(非园区类),超出部分按其区级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补。鼓励孵化载体资质提升,被认定为国家级综合类孵化器,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被认定为国家级综合类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被认定为国家级专业化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强化创新主体建设。通过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认定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通过河南省“瞪羚”(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上年度销售收入等指标,给予最高60万元补助。对如实填报研发统计报表的辖区企事业单位按照上年度享受市级研发费用补助总额配套给予10%、最高100万元补助。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于新获批且利用非财政资金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在金水区注册的创新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依据上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技术交易额的实际到账额,给予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1%的补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0.5%的补助。
强化创新人才保障。落实郑州人才新政,对引培的高端创业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创业领军团队项目给予最高250万元资助,创新领军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5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