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若干意见》,培育企业成长、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能级,推进我市各类实体经济做大做强。
健全促进“四转”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
《意见》提出,按照政府引导、主体自愿、统筹推进、分类实施原则,鼓励有一定规模资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引导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改制设立为股份公司、支持优质企业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重点突出制造业,促进企业群体壮大、能级提升和活力迸发,为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经过3年的努力,促进“四转”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企业群体规模、结构和综合实力基本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2021年,实现“个转企”1050户,“小升规”2000家,“规改股”20家,“股上市”4家。到2023年,力争实现“个转企”3000户,“小升规”6000家,“规改股”60家,“股上市”20家。
强化政策扶持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意见》明确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主要任务,重点建立“个转企”重点培育清单、“小升规”企业培育库、“规改股”企业名录库、“股上市”企业培育库,强化“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政策扶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奖励引导。
以开发区、区县(市)为单位,建立“个转企”重点培育清单。重点在简化审批手续、落实税收优惠、转后跟踪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大“个转企”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对参与“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实施“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提供扶持政策、财税知识、市场开拓、统计入库知识等方面辅导。优化“小升规”政策扶持体系,加大“小升规”奖励力度,突出工业、建筑业、批发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对首次入库企业实行差异化奖励。
建立“规改股”企业名录库,重点突出发展势头良好的“四上”企业,加大培育帮助力度,指导企业规范提升,协调解决企业改制难题,支持改制企业融资,加大扶持力度,对积极配合完成“规改股”的企业,给予中介服务费用50%的补贴。
优选一批“专精特新”“隐形冠军”等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纳入培育库,实施重点扶持,积极解决上市挂牌前期关键节点问题,支持合法设立上市公司持股平台。同时,对企业上市分阶段实施奖励。纳入市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并与证券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通过河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得正式受理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在科创板成功上市后再给予600万元奖励,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再给予400万元奖励。科创板上市企业合计奖励1000万元,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合计奖励800万元。在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800万元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同时符合“千企展翼”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件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在河南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同时符合“千企展翼”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件的,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