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大批测评平台和博主应运而生。他们打着专业、中立的标签,通过分析、比对商品质量和价格,给出购物建议。然而,记者采访发现,检测方法、标准五花八门,测评质量参差不齐。还有第三方测评与商家深度捆绑,变相带货、虚假测评……种种操作非但无法帮助消费者做出正确判断,反而影响正常的市场秩序。(据7月11日《工人日报》)
对同一种商品,某测评博主给出好评,而另一位博主却给出差评,直接把商品送上黑名单。在消费测评领域,这样的对立式测评并非个例。实际上,对立式测评只是第三方消费测评乱象的一个缩影,测评随意性强、注水严重,测评结果也有自说自话的现象。
之所以出现大量差异式甚至对立式测评,有“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原因,有测评的侧重点、标准和主观体验不同的原因,也有测评受到商业捆绑、收费等“场外”因素干扰的原因。有不少测评主体已经不再出于监督商品、分享消费经验等单纯动机进行测评,而是通过测评来营销,更有甚者对合作商家的商品无原则吹捧,或者对合作商家的竞争对手以及不愿合作商家的相关商品进行抹黑式评价。
专业、客观、公正的消费测评能够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参考,有助于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某种程度上也可帮助商家发现问题,不断优化商品质量和功能体验。但如果第三方消费测评没有明示其推广、宣传目的,受到各种营销因素的不良干扰,成了乱评,失去中立客观立场,屡屡注水失真,反而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消费测评也是消费监督的一种形式,须恪守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测评标准不能是随意揉捏的“橡皮泥”,相关测评主体也不能任性而为,想咋评就咋评,甚至成为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业诋毁等违法侵权行为的“马甲”。
消费测评已是不容忽视的市场现象,监管部门必须对该领域给予关注,依法治理消费测评乱象,规范消费测评行为。有必要给消费测评立个法律规矩或监管规矩,针对消费测评的检测方法、标准、流程等发布指南,划清消费测评的权利义务边界和底线,拉出消费测评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禁止“收费乱评”“假测评真带货”行为,要求营销类测评主体标明广告属性,严查打着测评旗号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行为,让违法者付出法律代价,把消费测评导入诚信、公正、健康、有序的轨道。同时,相关平台也应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履行主体管理责任,发现测评主体涉嫌失信违法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干预并报告监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