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为加快建设现代物流强省,发挥枢纽经济优势,发挥物流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省政府发布了《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
建设高能级物流枢纽基地
对国家、区域物流枢纽和省级以上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高标准第三方仓储、智能化仓储、保税仓储等物流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物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引育高水平物流市场主体
对新设立的全国物流50强和货运代理物流100强企业区域总部,经审核认定后,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新晋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50万元奖励。以上政策对同一主体不重复适用。对经认定的物流“豫军”企业,考评达标后每年择优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纳入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进行培育。
汇聚高质效物流发展势能
对新认定的物流信息科技、新装备制造等物流行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支持绿色低碳物流发展,优化新能源充电站等设施布局,2022年年底前实现全省高速公路已通车运营服务区充电桩全覆盖。对物流园区建设的总装机功率600千瓦以上新能源货车充电站或集中建设的公共用途充电桩群(20个以上充电桩),按照主要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
对批准发布的物流行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按不同等级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打造高素质物流人才队伍
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将现代物流业列为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每年培训物流从业人员1万人次以上,争取实现物流行业持证从业人员占比超过60%。
营造高标准物流发展环境
建立城市配送车辆分类管理机制,在不影响其他道路使用主体路权的情况下,为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邮政快递等配送车辆设置专用路外装卸区域;条件受限暂时无法设置的,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前提下,可设置路内临时装卸车位,允许进行不超过30分钟的停靠装卸作业。
继续实施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钢材、粮食、化肥、集装箱等竞争性货源,给予铁路运价优惠,最高下浮30%。
简化合并物流领域资质证照,全面推进资质证照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