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2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正争创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举措试验田,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建立“有进有退”工作机制,动态把控示范创建效果,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是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2022年,我国首批示范区遴选启动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贸促会,从64个推荐城市(地区)中,择优选定10个城市(地区)开展建设。
胡文辉介绍,总体来看,10个城市(地区)在探索制度创新、织密保护网络、创新监管模式、深化执法协作、强化风险防控等方面大胆创新、因地制宜,争创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举措试验田。
为强化政策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共同研究了20余条示范区支持政策清单,具体包括支持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支持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联系点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办案点、支持开展专利申请集中审查、支持设立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直通车”等,并且仍在持续丰富相关支持政策,鼓励示范区先行先试,迈开步子,大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