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了解到,高新区组织开展对区内相关单位设立海外孵化器的认定工作,对经高新区创新发展局认定的海外孵化器、海外研发机构,在实际花费限度内,给予最高 50 万元、30 万元奖励。受理时间持续到2024年1月6日。
海外孵化器通过在海外“筑巢”的形式进行市场化实体运作,可以在当地储备、孵化一批符合产业发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科技项目,并在海外培育成熟后将其引进并落地。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高新区鼓励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特点设立海外孵化器和海外研发机构,融入全球创新创业网络,开展国际离岸孵化、技术转移等业务。
按照要求,设立海外孵化器认定的相关条件包括:拥有专职服务团队,运营管理团队配备具有创业、投融资、 企业管理、法律法规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专职人员不少于 3 人; 在科技相对发达国家(地区),采取自建、购买、租赁、 合作建设等方式,提供不少于 350 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及基本办公设施,为高新区入驻企业提供工位不少于 10 个; 申报时至少已与 5 家高新区企业签订海外孵化服务或与海外企业合作服务协议,在孵项目数量不少于 2 个; 为高新区入驻企业提供免费或优惠房租的办公场所及商事、法律、知识产权等一系列专业服务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