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工信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对我国互联网接入的服务质量指标和通信质量指标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要求,有线接入速率的平均值达到签约速率的90%,无线接入中断率不超过5%。据悉,该规范将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根据《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者向公众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应符合其所规定的服务质量指标和通信质量指标。服务质量指标包括预受理时限、业务开通及移机时限、障碍修复时限、服务变更时限、客户服务应答时限、 用户信息保护义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协议续存时限、计费原始数据保存时限、互联网接入终端用户手册/使用说明、无线接入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范围、 提醒服务等多项指标。用户登记后,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网络资源确认,答复用户能否开通业务所需要的时间平均不少于两个工作日,最长为5个工作日。障碍修复时限城镇地区平均值不超过24小时,最长为48小时;农村地区平均值≤36小时,最长为72小时。服务变更时限平均值不超过12小时,最长为24小时。服务规范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用户提供套餐的到量预警、超量提醒、到期提醒等提醒服务。
在有线接入方面,该规范要求有线接入速率的平均值应能达到签约速率的90%。有线接入速率指从用户终端到接入服务器(BRAS)之间的接入速率。要求在无线接入网络覆盖范围内的90%位置、99%的时间,在20秒内无线终端均可接入网络。无线接入连接建立成功率不低于95%。无线接入中断率不超过5%。
该服务规范还强调电信业务经营者用户信息保护义务,要求对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