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下午,为推动中国互联网行业软件捆绑安装法律法规建设,互联网软件捆绑安装专题研讨会在人民日报社举办。中国信息协会副会长胡小明、中关村宏观经济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所所长、著名立法专家朱少平、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漏洞分析处处长郭涛,以及相关院校、科研机构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共同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就日前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发布的《软件捆绑安装法律规制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深入探讨。
报告显示,软件捆绑安装是指软件提供商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软件产品一并提供给用户进行下载和安装的行为。软件捆绑安装是目前软件推广的常用营销策略,由于我国大量软件以免费的方式向用户提供,软件捆绑安装情况更为普遍,由此也存在着许多的争议。
图:与会嘉宾参与话题讨论
软件捆绑要讲究“公平”
针对软件捆绑安装的合法性,与会嘉宾大多表示软件捆绑这种行为如果不被滥用,本身是合法的。胡小明认为,捆绑销售本身只是一种销售行为,而且这种销售行为很多情况下,可以给我们的用户带来好处,“比如,买话费送手机,还免费搭配一些软件,既便宜又实惠”。郭涛也指出,捆绑销售是从传统的商业行为延伸到互联网,我们在很多的超市都会遇到“买1送1”的活动,所以界定捆绑行为是否违法,需要慎重考虑。
根据PC World中国实验室的测试结果显示,包括输入法、系统优化、浏览器,杀毒、影音播放器,图像处理、系统备份软件都存在进行捆绑安装的情况。捆绑安装行为在尊重和保护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程度上参差不齐。那么面对形形色色的捆绑安装,什么样的捆绑安装才算正当合法呢?
在胡小明看来,捆绑安装首先要讲 “公平”,即“你可以谋取利益,但是不要伤害别人的利益”,而这个“公平”的原则正是基于用户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如果利用欺骗、诱导的手段让用户进行选择,这也是不公平的”。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杨福兴建议,软件捆绑安装应该有明显提示,并且软件在安装过程中不应捆绑其他软件,而是安装完成后,再进行推荐,根据用户选择决定是否捆绑安装其他软件。例如, 360安全卫士在安装过程中没有捆绑其他软件,但是在软件完成安装后,会弹出“勋章墙”,推荐安装360杀毒和360安全浏览器,以明确且灵活的方式实现软件捆绑安装的效果。
手机成软件捆绑滥用重灾区
提起软件捆绑的危害性,与会的专家普遍认为,手机已经超越PC系统,成为软件捆绑滥用的重灾区。飞象网CEO、中国通信业知名观察家项立刚指出,手机软件最容易损害消费者利益,有些恶意捆绑软件还会盗用、拦截运营商信息,蒙骗消费者进行消费。
杨福兴表示,自己就深受其害,“现在手机在买的时候已预装了很多软件,并且有些无法卸载,隔两天就自动更新,不断走流量,所以这种捆绑软件危害很大”。
手机圈传媒总裁蒲元彬指出,手机软件的可变性、隐蔽性特点使得许多普通用户在不知不觉中“被消费”,而包括手机厂商、渠道商、软件厂商等在内的相关产业链上的企业因此而赚得盆满钵满。
软件捆绑亟需法律规范
对其他软件提供商而言,软件捆绑滥用属于不正当竞争,损害了其合法的市场经济利益。对整个产业而言,软件捆绑也极易构成垄断,限制公平竞争,扼杀产业技术创新活力,抑制产业良性发展。此外,软件捆绑安装对用户上网信息安全、隐私安全均构成严重威胁。那么该如何规范软件捆绑销售行为呢?
与会者普遍认为,虽然目前我国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对这种捆绑销售行为都有所涉及,但还不够具体,实际中遇到问题需要解决,还缺乏确切的依据。
对此,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秘书长楼培德指出,首先,健全完善现有法律,将相关法律细化,使其更有针对性。其次,现在的软件生态环境缺少一个监管环节,未来要加强技术监管,学习苹果APP Stroe软件管理经验,使得侵权软件禁止上线。
除了法律规定,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克枫还希望通过将软件捆绑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后,有关协会能够尽快制定捆绑软件的行业指引,以规范软件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