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苏省科技厅和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指导,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主办的首届“物联网产业发展与规制”学术研讨会,今天在南邮举行。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信部、中国移动集团、中国政法大学、IBM(中国)有限公司的领导以及专家、学者约200余人出席了研讨会。与会代专家共同就物联网应用推广、创新激励、有序竞争的政策体系和推动制定完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信息化推进联盟常务副理事长邓寿鹏作了题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融合”的学术报告。他认为,云计算与物联网的产业融合将迎来大数据时代,且三者将高度融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融合是当前ICT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将为数据信息产业创造万亿级的市场空间。我国发展物联网需要坚持政府引导,加强国企民企合作,建设公平竞争、自主创新、安全诚信的产业环境。
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江苏物联网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朱洪波教授就物联网的产业模式与协同创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物联网产业的发展需要在业务市场边界和组织管理边界上进行创新,应当以物联网技术增值为核心,企业、政府、知识生产机构(大学、研究机构)、中介机构和用户等利益相关者应当进行大跨度整合,构建协同创新的组织模式。
国家特聘专家、中国移动研究院首席科学家杨景博士发表了题为“物联网多边契约环境及其对数据和业务平台的需求”的学术报告,他认为Internet of Things(M2M)将走向Internet of Everything,并预测了主流车厂新品全部实现联网,车联网发展进入了V2X新阶段、出现了两条不同的自动驾驶的技术体系结构和发展路径以及LTE成为车联网的新接入技术,并带动了新的应用开发出现了支持协同开发与运营的开放汽车平台等2014年车联网相关产业的九大变化。
中国计算机学会(CCF)计算机应用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大数据专家委员会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云计算研究中心主任杨冬日博士认为,应当建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和营造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首先,物联网关联领域广、涉及部门多、产业间交叉融合,需要建立和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合作,共同促进物联网发展;其次,物联网的培育和发展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需要强有力、系统性的政策法规支持。在物联网发展政策框架和体系研究、物联网相关技术和产业政策、物联网地方规划和行业管理、物联网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法律法规等方面需要加强研究部署,为物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
IBM(中国)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国际律师唐功远介绍了云计算服务的特征、服务模式和云计算服务合同,重点讨论云计算服务合同中的法律问题,包括服务提供商的责任、违反保证和赔偿条款的补救,责任的限制和排除;服务水平协议、可用性和复原能力;数据保护和安全监管、数据跨境传输、保密责任、事故反应等。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叶晓忠教授,就物联网环境下的隐私权保护做了发言,他认为要实现广泛化的物联网信息共享,就一定要在物联网共享过程中,实施严格隐私安全保护,这样才可以避免信息数据的隐私泄露问题。而进行安全隐私的保护,其前提就是充分利用物联网和互联网、无线通信网的不同特点,根据物联网感知、自治等特点,实施安全隐私保护,在最大程度上降低物联网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安全风险。
本次“物联网产业发展与规制”学术研讨会内容丰富、观点新颖、系统深刻,既是一场物联网前景展望的盛宴,也是一次物联网产业发展的驱动,对下一步政府决策以及物联网产业发展战略,都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主办方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王春晖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物联网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物联网发展,明确指出要加快推动物联网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大部分地区将物联网作为发展重点,出台了相应的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许多行业部门将物联网应用作为推动本行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加以支持。然而,当我们对物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感到欣慰的时候,也同时感到了在物联网发展和应用过程中所带来的诸多不尽人意之处。突出的问题表现在隐私权保护的缺失、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突出、专利池滥用、行政监管滞后等,特别是物联网应用中带来一些崭新的法律问题:1.RFID应用中不仅仅是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问题,还涉及到人与物和物与物的隐私和数据安全可信问题;2.物联网知识产权中的“公地悲剧”和物联网专利联盟中专利池滥用的问题;3.物联网供应链间RFID信息的采集与集成和物权信息的共享与物权信息的公示问题;4.行政机关利用物.联网手段实施监管的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机制与现行法规不配套等问题。
王春晖表示,今年是首届“物联网产业发展与规制”学术研讨会,今后将每年举办一次,将围绕国务院提出的物联网发展与规制的五项原则:“统筹协调、创新发展、需求牵引、有序推进、安全可控”,就建立健全有利于物联网应用推广、创新激励、有序竞争的政策体系和推动制定完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热点问题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