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公共事业缴费机构付费通一纸终止与支付宝合作的公告引发广泛关注,针对付费通指责支付宝“扒数据”的说法,7月1日晚,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筹)首席风险官胡晓明在微博(22, 0.63, 2.95%)回应称“支付宝从不担心获取数据的途径,更绝不会用不光彩的手段去获取数据”。而借回应之机,胡晓明还首次向外界分享了支付宝和小微金服对大数据的认知,及大数据合作与分享的四条基本原则。
6月30日,上海付费通表示将终止为支付宝提供公共事业账单通道业务,称这是由于支付宝直接发起的大量高频账单查询,致其系统出现故障。对此,支付宝回应:账单查询是为了提升用户体验的正常技术需要。与付费通停止合作后,上海市民仍能通过支付宝缴纳水电费。但事件继续发酵,甚至出现一些称支付宝“窃取用户数据”的网络言论。
针对不利传言,支付宝隶属的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筹)首席风险官胡晓明通过微博发布声明称,数据只有在分享中才能发挥价值,支付宝并不担心获取数据的途径,更绝不会用不光彩的手段去获取数据;在与合作伙伴的数据分享和合作上,支付宝一直坚持客户信息保护、客户隐私有效保护、数据对等和交换、数据价值可衡量这四个原则。
胡晓明说,商务合作终止固然遗憾,但“盗窃”罪名更重大,尤其是涉及用户非常关注的数据问题。他表示,数据将会成为改善全社会商业环境的重要资源,阿里巴巴(滚动资讯)5年前就将“开放的数据平台”作为战略目标,布局云计算和大数据,“今天世界正在从IT时代(信息科技)走向DT时代(数据科技),所以未来十年我们的目标就是帮助建立数据时代的中国新商业发展的基础设施。”
根据胡晓明的理解,IT信息科技是以我为主,方便我管理;而DT数据科技是以别人为主,支持别人,相信别人比我们更聪明,“基于这样的理解,我们认为数据的商业价值在于运用而不在控制,数据只有在交换、分享中才能发挥更大价值,数据会越用价值越高。因此,我们并不担心获取数据的途径,更绝不会用不光彩的手段获取数据。”
胡晓明首次阐述了支付宝对于数据合作和分享的四大基本原则:一、客户信息保护原则,所有涉及到客户信息使用必须建立在客户主动、自愿和授权的基础上;二、客户隐私有效保护原则,绝对保证用户的信息隐私安全;三、数据对等和交换原则,数据分享后要完成回流、增值、再沉淀的过程,使得分享和交换的双方共同受益;四、价值可衡量原则,在数据合作前会制定客观的价值评估体系,确保数据合作公正和公平。
据介绍,在支付宝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中,对于客户的隐私性数据全进行脱敏处理,同时通过信息安全风险监控系统对于未经客户授权的查询、调用情况进行全天候跟踪、扫描和审计,确保客户隐私性数据是安全和受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