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作回顾
(一)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19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中国制造2025》。6月16日,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正式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7月2日,马凯副总理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8月25日,召开战略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9月29日,咨询委员会正式发布《〈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2015版)》。
二是加强宣传贯彻。7月10日~14日,工信部与相关单位联合举办中国制造2025专题研讨班。编写发布系列解读文章,主动与媒体对接,开设官方微博、微信和专栏。
三是抓好任务分解落实。梳理2015年部内82项、部际192项工作任务,推进X体系编制工作。工信部牵头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等四项工程实施方案,近期提交制造强国领导小组审议。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部领导带队赴31个省区市调研。结合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组织行业梳理发展瓶颈,组织各地梳理产业发展情况。建立部省联动工作机制,启动建设《中国制造2025》任务落实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制造强国基础大数据平台。
(二)启动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研究确定工信部“十三五”规划体系,完成中财办“十三五”规划《建议》前期重大课题及部“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33项。研究提出“十三五”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基本思路和拟纳入“十三五”规划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组织编制《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完成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领域“十二五”规划总结评估。
(三)研究起草“互联网+”指导意见
参与研究起草“互联网+”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的“两个重点”和“两个支撑”工作定位,配合相关司局研究制定部内工作思路和方案。
(四)实施工业强基专项行动
委托中国工程院开展“工业强基战略研究(一期)”,组织编制《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发挥“中国工业强基信息网”作用,深化行业服务,研究工业强基政策储备。会同相关司局围绕11个重点方向,开展工业强基示范应用。实施工业强基示范工程,招标确定3批118个项目。
(五)推动企业技术改造
组织实施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通过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危险化学品搬迁等。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探索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六)做好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有关工作
确定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包括智能制造和“互联网+”、工业强基、绿色制造示范、中药材提升保障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发布年度重点项目指南。研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全流程管理办法,制定5年重点支持方向规划。
(七)抓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
完善示范基地创建评审工作,召开示范基地工作交流会,研究推进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组织开展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研究。编制发布年度发展报告。
(八)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建立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工作机制,牵头编制并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升级转移规划》。参与起草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与江苏、河北、上海、河南等省份签署部省合作协议。召开扶贫工作会议,组织2015年扶贫日系列活动。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九)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组织部属单位编制“十三五”规划和3年基本建设规划,修订部属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批复国际通信光缆建设项目、省际干线传输网规划。组织工程建设领域行业标准编制发布,开展强制性行业标准清理评估。完成工业领域货物招标文件范本研究。
(十)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
举办首届海峡两岸工业合作发展论坛。组织编制制造业“走出去”规划,开展信息通信全球化布局研究,参与起草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指导意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指导意见。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走出去”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等机制,深化与商务部境外投资部际合作。
2016年工作思路
(一)深入推进落实《中国制造2025》
及时发布五大工程实施方案,抓紧推进其余6项规划、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完成编制信息产业规划,争取一季度发布。做好各项规划与“十三五”规划建议以及《中国制造2025》的衔接。以地区、城市为载体,开展《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推进制造强国产业基础大数据平台和部内任务实施管理两个平台建设。
(二)加快推进工业强基工程
发布《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联合中国工程院发布工业强基发展报告,制定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做好2016年度工业强基示范工程项目组织工作,制定重点支持方向目录。出台《工业强基示范工程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组织中期考核和结题评价。
(三)持续推动技术改造工作
制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发布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建立重大项目库,编制项目导向计划。落实中央财政和专项建设基金等资金,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强政策研究,推动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实施。组织召开技术改造工作座谈会议。
(四)管好用好工业转型升级资金
加快发布项目指南、项目遴选确定和资金计划下达。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加强统筹,制定资金支持方案,配合制定三年中期财政规划。
(五)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公布第七批示范基地名单和第三批复核通过名单。修订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开展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深入推进示范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的调查研究工作。筹备召开2016年度示范基地工作交流会暨第七批示范基地授牌会。
(六)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参与配合做好国家重大战略和有关区域“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升级转移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推动宣贯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筹备召开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援藏工作座谈会,签署部区合作协议。做好2016年定点和片区扶贫工作,召开燕山-太行山片区部际部省联系会议。继续深入推进贫困村信息化工作。
(七)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确定新一阶段部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化改革精神,做好工业领域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加强平台建设和使用,积极推进工业领域电子招投标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做好重点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八)积极推进企业“走出去”
组织编制制造业“走出去”规划,建立重点项目库和“走出去”信息数据库,推动完善“走出去”支撑服务体系。做好中巴信息走廊建设、海峡两岸工业合作发展论坛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