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瑜
数字法治政府,是数字化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课题,也是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数字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它更加强调法治思维与数字化治理的深度融合,必须坚持技术维度与法治维度同频共振。秉持“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建设标准,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全面推进郑州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既是“法治郑州”“数字郑州”的基本要求,更是实现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但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上仍存在较多挑战与短板,当前数字法治政府的法治化保障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于数字化转型进程。全面推进郑州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在夯实法律基础、构建数据体系、推动科技支撑等方面全方位发力。
一、完善数字法律,夯实数字法治政府的法律基础
首先,完善支撑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法。重点加快配套性行政组织改革,填补长久以来行政组织法、程序法方面的国家立法空白。郑州作为有地方立法权的省会城市、国家中心城市,应当深入把握数字法治政府的时代特征,在立法权限范围内探索地方改革的行政组织保障机制;全面贯彻行政程序的理念、原则,在政府治理数字化实践中扎实研究行政程序的运行动力、法律责任、证明形式,避免出现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法治化失衡,为完善国家数字行政法体系提供丰富的地方法治经验。
其次,明确郑州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的推进机构。当前郑州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还缺乏明确的主体推进部门,市大数据局、市司法局在数字化或法治化工作推进中协调能力受限,存在“小马难拉大车”的现实困难。建议尽快明确以数字法治政府为主要议题的主管机构,提升郑州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级别和层次,打通“数字郑州”“法治郑州”建设过程中的沟通协调机制,以整体视角推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再次,以立法形式将法治原则纳入政府数字化转型全过程。从行政法角度而言,规则透明度、程序公平度是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要素,必须重点解决数字决策、平台监管、技术规制等法治化难题,构建决策设计和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补强数据权属登记、数据流转方式等立法薄弱点。依法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研究《数据安全法》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快出台“反数据垄断”相关的法律规范,加大对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的监管惩治力度,以“用户”和“需求侧”为导向,明确行政方式、界定管理流程、制定技术规范、执行侵权救济规则,既规范“对数字的治理”,又规范“基于数字的治理”,整体推进政府行为智能化、法治化。
二、优化数字平台,构建统一公平有序的数据体系
首先,重点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打破“数据孤岛”、实现个人数据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无障碍流动是现阶段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之一。建议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加快建设行政执法APP等专门信息系统,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主动融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对网络舆情、应急处突、教育就医等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应用,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
其次,以“数据驱动业务”倒逼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树立“数据思维”,破除政务数据部门独享和权力依托,加快推进整体性行政组织建设、协同式决策机制改革和开放式治理创新实践,弥补数字化监管上的灰色和模糊地带。二是各政务部门依法及时披露数字行政系统的存在和使用主体,明示包括算法在内的数字行政规则,定期在“郑好办”“郑州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公开数字行政系统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健全完善数据要素交易制度,打造转换数据价值“发动机”,释放数据要素治理潜能。
再次,以“互联网+督查”为抓手深入推进郑州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大力推行行政执法APP智慧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尤其是要注重提炼区块链、人工智能在监督、公证、司法等领域的执法司法经验。二是加快建设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联通汇聚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执法信息,2022年底前全面纳入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三是探索建立第三方数字法治政府评价体系,从制度体系法治化、政务服务智能化、运用成效满意度、履职过程透明度等多方面展开评估,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评价体系和评价行为的智能化、常态化、法治化。
三、把握底线思维,增强数字法治安全防线与整体效能
首先,加快打造“郑州数字安全医院”。必须始终绷紧数据安全这根弦,目前“360城市安全大脑”已在郑州落地,但是政务数据资源涉密传输机制、网络安全预警机制建设仍不完善。建议建设统一的城市级数字安全感知、应急、指挥体系,整体输出安全的数字基础服务。一是建设协同有效的城市级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常态化、全面化、动态化的网络安全信息通报、预警机制,搭建统一的网络安全监测分析平台,为海量数据提供预警机制,大幅提升治理效能。二是严格执行《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贯彻个人信息平等保护、风险防范、司法救济等法治原则,厘清数据生产者、管理者、使用者责任,建立数据常态化安全运营管理体系,重视数据行为审计监测。三是积极推进涉密移动办公系统建设与应用,提升领导干部及从业人员的数字化、法治化素养,加强对第三方运营、维护参与单位及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其次,缩小层级间、地域间的“数字鸿沟”。建议合理调配信息化资源,统筹推进郑州县级以下地方信息化建设,持续加强农村地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铺好“最后一公里”信息路,缩小数字鸿沟,提升弱势地区领导干部及群众的数字素养和法治素养,推进政务服务均等化发展。着力改善弱势群体政务服务体验,重点照顾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信息化需求,建设好郑州电子政务“无障碍通道”。
再次,注重加大复合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当前郑州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人才梯队不够合理,缺乏高端技术专家、复合人才、法治专业人才,人才引进与交流渠道尚不畅通,对信息化、法治化、数字化人才开展专门培养的单位还比较少,缺少适应数字法治政府发展要求的人才战略和措施。建议在组建“数字郑州”专家顾问团过程中注重提高对法治素养的考评占比,以此为导向引导各单位着力打造既懂技术又懂业务、法治素养高的综合型人才。
(作者单位:中共郑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