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信息消费是我国为有效拉动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而推出的重要举措。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与信息消费的关系密切,其创新发展能够为促进信息消费提供直接动力和多层次的有力支撑。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是信息消费的重要组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作为典型的信息产品形式和信息服务形式,是信息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规模看,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规模增速持续保持在25%以上,预计“十二五”末产业年收入将超过4万亿元,其中相当部分与信息消费有关,这为我国扩大信息消费市场,实现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的目标提供了有力保证。从应用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已渗透融合到经济社会及日常生活各个领域,工业软件、社会管理软件和生活、娱乐类软件消费都将扩大信息消费空间。从内容看,由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孕育出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大数据服务,以及地理信息服务、位置信息服务等新兴业态,将不断丰富信息消费内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发展能够推动其他消息消费领域的发展。信息消费还包括对智能终端产品、数字内容及网络信息服务的消费,无论是终端产品的设计与制造,还是数字内容的生产、转换、加工和投送,亦或是网络信息服务的生成、传输与提供,都需要以软件作为基础和支撑工具。例如,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终端产品的发展和应用普及,与其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和服务紧密关联,如果没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支撑,这些产品功能和性能就会大大受到限制。同样,支撑信息服务的运营平台支撑软件,以及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的信息技术服务,提高信息内容制作效率和制作质量的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也都在促进信息产生、收集、汇总、分发和使用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能够为实现信息消费提供有力支撑。信息消费的实现需要优化各方面因素,刺激潜在需求、催生新兴需求、满足既有需求。在此过程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是最有力的工具。通过提供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服务普及信息消费知识,以及通过运用数据分析挖掘等软件技术与产品做好产品推荐和产品对比,能够帮助消费者加强对信息消费产品的了解,提高信息消费能力。通过运用即时通讯软件进行沟通、分享消费经验与消费心得,能够促进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和彼此的联系,理顺消费关系。通过以软件支撑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支付平台、现代物流平台等的建设运营,能够促进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电子支付等的发展与应用,使信息消费过程变得越来越便捷,消费体验越来越好。通过运用信息安全软件,能够构建起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使百姓能够更加安心的进行消费。
展望未来,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将保持持续快速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将在直接和间接促进信息消费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此,可从三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能力与水平,面向重点行业领域信息技术应用需求,前瞻布局新兴领域,丰富软件产品种类、增强软件产品性能、提高信息技术服务能力。二是进一步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与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数字内容产业、通信服务业的协同和融合,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数字内容加工处理软件、互联网应用软件,支撑相关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形成健全的产业生态体系。三是围绕信息消费过程各环节,加快相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创新与应用,为信息消费的进行提供有力工具与重要保障,使消费者有能力消费、有意愿消费、有心情消费,推动信息消费进入可持续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