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意见》,对省、市(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推动实施“宽带吉林”工程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明确“宽带吉林”工程近远期发展目标。到2020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5%,3G/4G用户普及率达到90%,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50Mbps和12Mbps,50%的城市家庭用户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自然村基本通宽带,有线电视网络互通覆盖率超过95%。
为确保发展目标圆满实现,“意见”特别对全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明确要求。“意见”要求建立由省通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统筹配合,协调解决全省宽带网络建设和应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意见”强调,各市(州)、县(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宽带网络作为国家公共基础设施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宽带网络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本地区宽带网络快速健康发展。省通信管理局、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吉林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制定出台,建立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意见”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宽带网络建设规划和规范。各级政府要将宽带网络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地宽带网络建设专项规划与年度计划,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本级城乡规划的要求,做好宽带网络与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衔接。要强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督导和监管,在施工图设计审查、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审批过程中,依法对涉及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要加快推动本地区既有住宅光纤到户改造。二是保障宽带网络设施建设与通行。要确保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市政设施以及公路、铁路、机场、地铁等公共设施向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开放,提供通行便利。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宽带网络设施迁移和毁损,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三是深化网络设施共建共享。要按照水电气等公共设施规划和建设方式,在城市地下管线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统筹考虑通信工程综合管道网和移动基站等相关设施,加强宽带网络设施与城市其他通信管线、居住区、公共建筑等管线的协调,确保宽带网络与水电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等维护。通信主管部门要深化光缆、管道、基站等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促进资源节约。“意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积极消除公众对3G/4G发射塔及天线电磁辐射的片面认识,营造广泛支持无线宽带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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