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和鼓励福建省智慧旅游工作发展,近日,省旅游局在经过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公布了第一批全省智慧旅游工作试点县(市、区)。福州市马尾区,厦门市海沧区,漳州市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泉州市德化县、三明市泰宁县、将乐县,龙岩市永定县、连城县等十个县(市、区)一并入选为全省智慧旅游工作试点城市。
针对试点城市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省旅游局要求,一是相关设区市旅游局应加大对辖区试点县(市、区)的工作指导,进一步完善思路、细化方案、明确重点,有效推进智慧旅游工作;二是各试点城市要从推动当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战略高度,将智慧旅游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三是要整合各方资源、组件专门机构、完善配套服务,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智慧旅游建设,建立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科学有效的发展模式;四是各试点城市要不断优化智慧旅游发展规划或行动计划,及时把建设情况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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