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访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
新华网广州12月13日电 (记者雷敏)近日,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这是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以来,我国出台的第一个国家层面的指导性文件。
如何看待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现状和趋势怎样?“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怎样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围绕这些问题,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在参加“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经验交流暨工作座谈会”的间隙,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粗放增长难以为继 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向中西部转移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大战略任务。当前,加工贸易发展面临着经营成本快速上升、环境资源压力不断加大、国际竞争愈加激烈等多重压力,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蒋耀平表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从根本上说,就是提高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上的分工地位,在保持“中国制造”优势的同时,形成“中国创造”新优势。
他认为,总体上讲,对企业而言,转型升级是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国际竞争能力,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提升盈利水平,从实际出发,而不是单纯地从来料加工厂转为独立法人企业,不是要转向新的行业,也不是简单地放弃劳动密集型产业。
对地方而言,转型升级是要立足当地,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不断发挥区域优势,增强配套能力,形成产业特色和更加合理的产业布局,同时,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开展加工贸易,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对国家而言,转型升级是指提高加工贸易增值率,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区域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有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不是简单地将加工贸易转变为一般贸易,或者从“放养”转为“圈养”。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十二五”规划要求,落实《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稳定政策预期,加快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蒋耀平说。
转型升级成效初显 “两高一资”得到控制
近年来,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结合本地方、本部门的实际,合力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承接转移,取得积极成效。
来自商务部的调查显示,今年以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呈现新的特点:
一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效益提高;二是来料加工占比不断降低。从2000年的30%降至今年前10月的15.8%,比2010年底又下降2.6个百分点;三是企业形态逐步优化。更多民营企业融入跨国公司采购体系;四是产业链向上下游拓展延伸。从过去的简单加工向深加工配套不断深化;五是生产模式进一步优化。由单纯的代加工向代设计、代加工一体化转换;六是企业转型升级动力增强。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比、平均拥有专利数量等指标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呈现量、质齐升局面。今年1至10月,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进出口627.6亿美元,增长70.4%,高出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增速56.2个百分点,在全国加工贸易中的比重由2006年的2.5%提高到5.9%。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呈现几个鲜明特点:一是IT产业开始大规模转移;二是产业转移以增量为主;三是“抱团转移”趋势明显;四是经营模式有所转变,加大内销比例;五是转移中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六是东部省内转移同步进行。
“按照宏观调控部署和节能减排要求,我们现在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加工贸易。”蒋耀平说。2006年以来,我国先后7次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总计1803个产品列入目录,钢铁、石化、有色、造纸等高污染、高耗能及消耗国内资源产业的加工贸易业务已经停止,加工贸易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外贸形势相当严峻 推动转型应对挑战
当前,影响我国外贸发展的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明年对外贸易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今年前11个月,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11903.8亿美元,同比增加13.4%,低于全国外贸增速10.2个百分点。
蒋耀平指出,实践证明,只有那些重视研发和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和自有品牌、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高、能够控制和影响营销渠道的企业才能够从容应对挑战,实现逆境中成长,危机中壮大。必须高度重视国内外环境变化对加工贸易的影响,增强忧患意识,加快推动转型升级。
蒋耀平表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承接转移要力争实现“五个转变”:一是产品加工由低端向高端转变,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二是产业链由短向长转变,向研发设计、创立品牌、生产制造、营销服务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三是经营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促进内外资企业共同发展。四是区域由东部为主向东中西并举转变,引导加工贸易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梯度转移。五是增量由区外为主向区内为主转变,引导增量向海关特殊监管区集中。
据他介绍,“十二五”期间,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以下几方面加快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承接转移:
一是加快推进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完善政策措施。鼓励东部地区向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转型,承接新兴产业和研发环节,延缓东部产业向国外转出进程,引导其向中西部转移。
二是抓好重点承接地的建设和培育,推动加工贸易有序转移。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和细化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增强重点地区承接能力。选择一批承载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经济实力雄厚的承接地作为承接转移示范区。
三是完善管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依据国家产业、环保政策,探索建立合理的加工贸易企业准入标准。推动部门间联网,实现加工贸易管理全流程电子化和管理数据共享。探索电子围网区域管理模式和配套政策。
四是加强服务,优化发展环境。要在融资、用工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解决企业融资难、用工难等困难。
(雷敏)
(责任编辑:ZW)
电话:0371-67970699
邮件:zzipa037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