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日前表示,近几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路径日渐清晰,国有企业在向两个方向集中,并逐渐形成了两种类型不同的国有企业,即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和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大企业。
“公益性国企”这一概念一经提出,便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什么是公益性国企?公益性国企是否不需要强调经济效益?如何防止公益性国企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特殊利益?打造公益性国企是否意味着国企改革在走回头路?
根据邵宁的阐述,公益性国企在中央企业层面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这类企业具有这样一些共同特征:其产品或服务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保障条件;在经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因素,有些是寡头竞争、有些是独家经营;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由政府控制,企业并没有定价权;企业的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经常会承受政策性亏损等等。
“既然是公益性的企业,就必须发挥社会效益。但企业是趋利的,必须要盈利,这样才能有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这些企业大多是上市公司,要对股东负责。”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部部长许保利认为,公益性国企不能因为发挥社会效益而影响企业的活力,更不能靠国家补贴过日子。
邵宁也表示,针对公益性国企,将建立有别于竞争性企业的、有针对性的出资人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应切合企业的功能定位;形成规范合理的与政府间的政策安排,以兼顾企业为社会服务和企业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
公益性国企在经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因素,如何防止这些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备受关注。
对此,邵宁提出,公益性国企改革要深化以企业内部劳动用工、干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改革,加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有效的行业监管,包括价格、服务标准、成本控制、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和行业限制,提高透明度。
“中石油、中石化的炼油业务每年亏损数百亿元,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企业成本控制是怎么做的?我认为有必要向公众解释清楚。”许保利说。
他还表示,公益性国企应该是适度盈利而非暴利的企业,特别是企业的收入分配更应该公开透明。“当前有的企业员工薪酬确实偏高,收入分配亟须改进。”
对于打造公益性国企是否意味着国企改革在走回头路,许保利认为这与事实不符。“很多公益性国企都是上市公司,有严格的法律和制度要求,各级国资委也对企业实行了严格的考核和管控。这些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在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在亚洲金融危机、国际金融危机期间,我国国内经济相对稳定、人民生活受影响较小,与这些企业发挥了对市场波动的抑制作用直接相关;中国救灾重建的效率举世公认,这与这些企业、包括其他国有企业的动员能力有很大关系。”邵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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