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天获悉,证监会已经于2011年11月底正式成立投资者保护局(下称“投保局”)。作为证监会的内设部门,投保局将统筹过去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目前该机构已经开始运行,原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专员熊伟担任该新设机构的负责人。
据介绍,投保局负责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其具体职责包括八个方面:
拟定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政策法规;负责对证券期货监管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对投资者保护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对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教育与服务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检查评估;协调推动建立完善投资者服务、教育和保护机制;研究投资者投诉受理制度,推动完善处理流程和运行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办理投资者咨询服务事宜;推动建立完善投资者受侵害权益依法救济的制度;按规定监督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管理和运用;组织和参与监管机构间投资者保护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投保局建立之初,起步阶段需要系统梳理制度体系与工作体系,通过强化投资者保护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证券期货系统内外的资源,推进投资者保护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接近监管层的人士称,短期内投保局并不替代证监会其他职能部门如基金部、机构部和期货部等的投资者保护功能。以基金部为例,其监管的基金销售、公平交易、信息披露等环节都涉及投资者的保护。而机构部监管券商,过去证券公司的客户保证金曾被大量挪用,机构部在2004年之后的数年内对证券公司进行了综合治理,对风险券商进行了处置,极大挽回了投资者可能遭受的损失。因此,投保局更多地是协调这些部门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并逐步探索和建立成体系的投资者保护机制。
除了证监会的投保局,保监会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已经于去年10月底成立。此外,银行监管系统也将成立自己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这三家机构之间将建立协调机制。
相比于保监会,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工作更为复杂。前者以保单为核心,但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可谓千头万绪。除了与保险业、银行业类似的理财产品之外,还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造假连带产生的民事诉讼等,而后者目前的司法救济体系十分不完善。
“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将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上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说。
(责任编辑:GH)
电话:0371-67970699
邮件:zzipa037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