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4.5%,涨幅比2011年12月份扩大0.4个百分点,结束连续5个月下行的态势。专家指出,春节期间食品价格的显著反弹成为推动CPI回升的主要力量。发改委也表示,随着临时性、节日性因素的消失,价格总水平涨幅将稳步回落。
数据显示,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0.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3.29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1.8%。具体来看,1月份,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8.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28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25.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75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23.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67个百分点。除了食品价格上涨之外,春节期间国内烟酒等非食品价格也都有所上涨。
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在1月份4.5%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占为3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占为1.5个百分点。
此外,从环比看,1月份,CPI环比上涨1.5%,较2011年12月0.3%的环比涨幅明显放大。其中,食品价格环比上涨4.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1.34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
发改委昨天表示,我国农业连续八年稳产增产,生猪和蔬菜生产总体稳定,农副产品供应充裕。随着临时性、节日性因素的消失,价格总水平涨幅将稳步回落。
发改委指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较多主要是由于食品类价格涨幅较高,而肉、菜价格大幅上涨又主要是受节日需求增加和春节期间部分地区恶劣天气双重因素的影响,其他各类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发改委强调,下一步,各级政府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着力构建稳价安民长效机制,继续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进一步推进平价商店建设,促进产供销一体化,降低流通成本;加强民生价格监管,清理规范不合理收费,切实防止价格走势出现反弹,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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