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据了解,海水淡化水可以用于生产、生活和生态等多方面,目前主要用于工业和生活领域。工业上主要用于锅炉补充水和生产工艺用水,如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生活领域主要用于沿海地区和海岛的饮用水等,作为市政供水的重要补充。2011年底,我国海水淡化能力达到66万立方米/日。
根据《意见》,到2015年的产业发展目标:我国海水淡化能力达到220-260万立方米/日,对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对沿海缺水地区新增工业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15%以上;海水淡化原材料、装备制造自主创新率达到70%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海水淡化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材料研发和制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意见》还提出多项政策措施,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实施金融和价格支持政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培训等。
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能源局、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责任编辑:红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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