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
意见提出,发展海水淡化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由发改委牵头,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水利部、卫生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能源局、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海水淡化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发改委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综合发挥各相关部门作用共同推进海水淡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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